小内史下士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春官府内史中大夫属官,正一命。职掌参见“内史中大夫”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春官府内史中大夫属官,正一命。职掌参见“内史中大夫”。
官名。隋炀帝始置,为宫廷女官,二十四典之一,属尚宫局。员二人,从七品,为司正之佐,协掌纠察宫闱、戒令、谪罚之事。唐朝改正七品,不属二十四典,为宫正、司正之佐。宋沿置,属尚书内省,金、明悉如唐制,明永乐
官名。宋置,见“引进司”。
官署名。辽南面官。统天圣军,设都指挥使、副使、都监等职。
官名。北宋初,兵部尚书犹实任其职,后仅表示官阶,另设判兵部事,以朝官或两制充任,主管兵部之事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兵部复以尚书为长官,遂罢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《元诠墓志》: “(诠)少袭王爵,加征西大将军,寻拜光爵。又以本官领太子中庶子及皇居从御。“(赵万里《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》图版一六○)。
官名。即太卜令。
①官名。北魏太武帝始置,为后宫妃嫔名号。②科举用语。凡乡、会、殿试取录,皆俗称中式。(1)内命妇名。北魏置,为皇帝之妾,位在昭仪、贵人、椒房之下。(2)科举考试被录取称为中式。《明史·选举志二》:“三
选官制度。亦作资选,即选拔官员应具有的财产标准。秦及西汉初年为选拔官吏的主要途径之一,郎吏多以富赀入选。汉初规定,家赀十算以上方得担任官职。景帝后二年(前142)下诏减为赀算四得官。武帝时废除。后代或
官名。元置,为祗应司长官,从五品,掌王府、寺观修缮、妆銮、油漆、裱褙等事。见《元史·百官六》,参看“祗应司”条。官名。元置,为祗应司的主官,见“祗应司”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秋官之属有禁杀戮下士二人,掌禁止民人互相伤害凶杀。北周依《周礼》之制置禁杀戮中士,正二命;禁杀戮下士,正一命。属秋官府布宪中大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