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简称理刑司。清朝理藩院所属六司之一。掌理“外藩”各部刑罚之事。顺治十八年(1661)置,以蒙古郎中二人为主官,下设员外郎、主事、笔帖式、经承等佐理司务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改隶理藩部。官署
满语。本义为“有用”、“成材料”,引申为“听差的人”、“听用的人”。清朝内外衙门中无品级的管事人员、随营听用的各项匠人、医生等,统称拜唐阿。吏员名。清置,为衙门中无品级管事人或听差人。
官名,汉置,掌羽林,有丞。宣帝令中郎将、骑都尉监羽林。东汉有丞无令,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郎中令》、《后汉书·百官志二·光禄勋》。
官名。魏晋北朝与都兵郎互称,为尚书省都兵曹长官。参见“二千石郎”。
廷臣议事制度。明朝凡有大政及推举文武大臣,内阁会同五军都督府、六部、都察院、六科给事中计议,然后具本奏闻,由皇帝裁决。
流外官名。唐置于太子家令寺食官署,员额二人,秩流外六品,佐助园丞掌园艺之事。
1、官名,东汉置,掌文书,为王府官。《后汉书·光武十王传·东平宪王苍》:“以骠骑长史为东平太傅,掾为中大夫,令史为王家郎。”2、官名,又名校曹、校官,东汉末年曹操置,掌监督、侦察、刺探军政大臣,为帝王
官名。南朝梁、陈置,掌宫廷用马,属太仆卿。隋初置二人,为龙厩署次官,从九品上。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名典厩丞。
官名。将军名号。南朝梁置,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四班,普通六年(525)改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八班。陈沿置,拟八品,比秩六百石。武官名。南朝梁置,为加官、散官性质的将军,秩第四班。陈
官署名。即行台尚书省。官署名。隋置,见“行台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