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稍伯上士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地官府民部中大夫属官,正三命。职掌参见“稍伯中大夫”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地官府民部中大夫属官,正三命。职掌参见“稍伯中大夫”。
前代的君主,多指开国之君。《三国志·蜀书·先主传》:“先主姓刘,讳备,字玄德……先主少孤。”
①金朝科举第二级考试。凡乡试及格者可参加府试,原分六处,后增至十处。府试中选才能参加会试。元废。②清朝童生取得生员资格的第二级考试。凡经县试录取的童生可参加所属府(或直隶州、厅)的考试,试期多在四月。
官名。清朝盛京工部之长官。额设一人,满缺,秩正二品。总掌部务。
清末外城工巡局所属机构。见“外城工巡局”。
见“驻藏大臣左参赞”。
官名。清沿明锦衣卫之制,于銮仪卫设中所,以掌印冠军使一人为主官,下设旌节、幡幢二司,分掌麾、氅、幡、幢、帜、节、钺、仗马(仪仗所用马匹)之事。
海军同等官。北洋政府设置,其军阶为少尉。副职称副簿记长,军衔为准尉。
满语官名。原称“牛录额真”,后金天聪八年 (1634) 改是称。顺治十七年 (1660),定汉名为“佐领”。参见“牛录额真”。武官名。清置,见“牛录额真”。
女官名。北宋徽宗政和三年(1113)、改尚书内省官制,置内宰二人,副宰四人。总率其属以行内治,并掌外省六曹所上之事。
见“制置使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