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明朝始置。为户部、刑部、都察院、各布政使司、按察使司及各府衙下属办事机构,主管文书,卷宗。置官照磨、检校。清朝沿置,仅置于各布政使司及顺天府。明代都察院、承宣布政使司等、清代各府等都设照磨所,
突厥官名。《新唐书·突厥传上》: “ (骨咄禄)乃自立为可汗,以弟默啜为杀,咄悉匐为叶护。”
郡分职诸曹之一。汉代公府有仓曹,主仓谷事。郡府亦置仓曹,又称谷曹,主收民租,设有掾、史。《后汉书·戴就传》有仓曹掾,《两汉金石记》一一《苍颉庙碑阴》有仓曹史,《隶释》五《巴郡太守张纳碑》又有左右仓曹史
首都的通称。《史记·平淮书》:“漕转山东粟,以给中都官。”中都即指京师。
官名。明朝苑马寺副长官。一人,正四品。协寺卿掌管本寺六监二十四苑马政,而听于兵部。
学校名。专为宗室子弟而置。汉平帝置宗师,掌教训宗室子弟。唐初,于秘书外省别置小学,令宗室子孙就读。宋神宗元丰六年(1083)始称宗室小学。检八至十四岁宗室子弟入学。徽宗崇宁元年(1102),诸王宫设大
官署名,辽朝置。辽朝六院部有“知六院事”,在朝称“南大王院”。详见“南大王院”条。见《辽史·百官志》。
官名。春秋鲁国置。大司徒别称。《鲁大左司徒元鼎铭》: “鲁大左司徒元作善鼎,其万年眉寿,永宝用之。”
官名。《周礼》天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理染治丝帛。《周礼·天官》:“染人,下士二人,府二人,史二人,徒二十人”,“掌染丝帛。凡染,春暴练,夏纁玄,秋染夏,冬献功。掌凡染事。”官名。周置此官,掌染丝帛
明清吏部铨选制度。亦称抽签,乃选授官员方法之一。明朝选官初用拈阄之法。万历二十九年(1601)倪斯蕙创议掣签法,由候选者自行抽签,以定选授先后。吏部尚书孙丕扬奏准实行。清朝沿用此法,凡月选官员均抽签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