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隋朝国子寺置算学,设二员,文帝开皇十三年(593)国子寺罢隶太常,不置。唐高宗显庆元年(656)置,三年废,龙朔二年(662)复置,设一员,掌佐博士分经教授算法。清朝属国子监,乾隆四年(1739
明钦天监分科之一。清代改称“时宪科”,参见该条。
州分职吏名。北齐置,见“兵曹从事”。
官制用语。唐宋时宰相于宣政殿奏对退班后,待制官、御史台左右巡官等皆得引对,以其次于宰相之后而得对奏于皇帝,故谓次对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 置,北周沿置。地官府载师中大夫属官,正一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 罢。官名。《周礼》天官之属有渔人中士四人,下士四人,掌捕取鱼类以供膳羞。北周仿佛其意,置掌堰下士,正
官名,为长安厨令的佐官,助令掌厨师膳食等伙食事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,参看《长安厨令》条。
东宫官署。北齐置,属太子典书坊。设洗马、守舍人,掌经籍。隋改太子司经局,隶门下坊。
官名。北魏置,为后宫女职。《傅姆王遗女墓志》:“世宗顺后善其宰调, 酸甜滋允中,又进尝食监。”(赵万里《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》图版三四)。
任官制度。明朝吏部选任府、州、县正官和佐贰官之方法,万历二十二年(1594)始定,以杜权贵请托之弊。凡大选、急选,吏部文选司郎中将缺员品秩、任所远近及选人合宜与否,注入签中,任选人抽取以定。初行尚可杜
官名,即小吏。郡县官府诸曹地位卑微的职吏,指秩百石以下的斗食佐史之属。官名,为曹中办事官吏,位在曹史之下。《汉书·萧望之传》:“望之多使守史自给车马,之杜陵护视家事。少史冠法冠,为妻先引,又使卖买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