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魏晋南北朝皆置。参见“殿中尚书”、“殿中郎”。官署名,三国魏始置,为尚书台属曹,以尚书郎为其长官,主殿中事务。其后晋和南北朝多置。北齐殿中曹掌供御衣食百官留守名帐,宫殿禁卫等。参看《通典·职官
宫中官署名,汉少府、詹事、大长秋属下皆有此官,掌宫女及后宫事务,有监狱。参看“永巷”条。
官名。清末理藩部副长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因旧制设。一人,正二品,以蒙古贝勒、贝子贤者充。职掌同理藩院额外侍郎。
①官署名。唐朝设于陆浑(今河南嵩县东北),掌采伐材木,有监、副监、丞等官。属将作监。②官名。唐朝将作监所领太阴监长官,置一员,正七品下。官署名和官名。见“百工监”。
官名。北齐置。为左、右卫府直荡属官,负责舆驾出入之侍卫,从五品上。
官署名。明初地方税务部门。各设大使一人,从九品,掌所在商业税及财产税的征收。后改府所属为税课司,县所属为税课局。
官署名。辽朝置,为北面著帐官。掌御前侍应等事,属著帐郎君院,置本班郎君等职。
僧官名。北魏永平中置,掌本郡佛教事务。《魏书·释老志》记“永平……二年冬,沙门统惠深上言,僧尼浩旷,法浊混流,……辄与经律法师群议立制:诏州镇郡维那、上坐、寺主,冬令戒律自修,咸依内禁。”北齐改称沙门
官吏俸禄,也指官吏职位或品级。汉朝官秩以石计,自二千石至百石不等。西汉主要为谷,东汉为半钱半谷。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载有东汉百官受奉例。两晋南北朝大体仍沿汉制,以石计秩。唐朝以后与“品”连称。勃海国则以
参见“监御曹令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