居室丞
官名,为居室令之副,佐令掌拘犯人。参看“居室”条。
官名,为居室令之副,佐令掌拘犯人。参看“居室”条。
官名。北齐置,为褒赏军功勋臣的闲职,八品上。武官名。南朝宋置,为加官、散官性质的将军,秩八品。北齐亦置,用以褒赏勋庸,秩正八品上。
官名。东晋始置,南北朝沿置。北魏或称仪曹、祠曹、神部尚书,职掌略同。掌尚书省祠部曹。东晋、南朝领祠部、仪曹二曹郎。北齐领祠部、主客、虞曹、屯田、起部五曹郎。与尚书右仆射不并置。阙祠部尚书时,以尚书右仆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地官府民部中大夫县正上士佐官,正二命。
官名。北魏道武帝登国元年(386)置。《魏书·官氏志》:“员六人,主三郎卫士直宿禁中者。”除领禁兵宿卫外,有时也外出作战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宿卫幢将为从七品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载·还有“内幢
官名。南诏官,隶于府,犹唐朝管记。
官名。隋炀帝置,为三夫人之一,正一品。唐初沿置,与贵妃、淑妃、贤妃合为夫人,正一品,玄宗开元(713—741)中省。宋朝复置,为正一品夫人。金朝属诸妃之一,仍正一品。明正德元年(1506)亦置。内命妇
即“录尚书事”。
官名。见“大理少卿”。官名。北魏始置廷尉少卿,北齐称大理寺少卿,为大理寺的副长官,历代沿置。唐制少卿二人,从四品上。明制左右少卿各一人,清制少卿满汉各一人。详见“大理寺”。
东汉末、三国时期帝王特赐给大臣的一种待遇。受此号者拥有生杀大权。钺是一种专用于帝王仪仗的斧状兵器。《后汉书·献帝纪》:“董卓自为太尉,加钺、 虎贲。”李贤注:“加
官名。明初户部湖广部、刑部湖广部均置,各一人,从五品。掌本属部之事。参见“湖广部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