屯田清吏司郎中
官名。简称屯田司郎中。明清工部屯田清吏司之主官。掌司事。明洪武二十九年(1396)设,一人。南京工部屯田清吏司亦设一人,皆为正五品。清顺治元年(1644) 沿设,汉郎中一人。满洲司属初不分曹,随堂官所派。后增至五人,满洲四人,汉一人。
官名。简称屯田司郎中。明清工部屯田清吏司之主官。掌司事。明洪武二十九年(1396)设,一人。南京工部屯田清吏司亦设一人,皆为正五品。清顺治元年(1644) 沿设,汉郎中一人。满洲司属初不分曹,随堂官所派。后增至五人,满洲四人,汉一人。
官名。吐蕃官,即小相,置一人,与大相、内大相、副相、内副相、整事大相等共任国事。
官署名。北宋前期置,以推官或巡官领之,掌京城工作及陶瓦八作、排岸作坊、诸库簿帐勾校及诸州营垒、官廨、桥梁、竹木、簰筏修治之事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废,其事多归将作监。宋代三司内部机构,为
官署名,也是官名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将作少府》:“属官有石库、东园主章、左右前后中校七令丞,又主章长丞。”注:“掌凡大木也。”
官署名。明朝始置。分设于光禄寺、太常寺、国子监下。置典簿。光禄寺二人,从七品; 太常寺二人,正七品; 国子监一人,从八品。清朝沿置,并设于翰林院。设典官各满、汉一人,从八品。参见“典簿”。官署名。其长
少傅之别称。
官名。明朝上林苑监长官,设一人,正五品。详见“上林苑监左监正”条。
即“护三巴校尉”。
官名。汉武帝太初元年(前104)改左弋令置,属少府,有九丞、两尉,领佽飞射士,具缯徼,以射凫雁,应给祭祀置酒,每射收得万头以上,给太官。东汉省。官名,西汉置,属少府,为佽飞士之长官,掌佽飞士弋射凫雁供
官名。十六国汉置。《晋书·石勒载记上》: “(刘聪) 署其长子(石)兴为上党国世子,加翼军将军,为骠骑副贰。”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冬官府司织下大夫属官,正二命。下设织组下士以佐其职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