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东道监察御史
官名。明清都察院所属山东道之主官。掌道事。明洪武十五年(1382)设,三至五人,后增至十人。洪熙元年 (1425),南京都察院亦设二人。皆秩正七品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设。乾隆十四年(1749)定制,设掌印御史满、汉各一人,御史满、汉各二人。先是定为协道,分察在京诸司及各省刑名,至是按道办事。十七年,俱定为从五品官。
官名。明清都察院所属山东道之主官。掌道事。明洪武十五年(1382)设,三至五人,后增至十人。洪熙元年 (1425),南京都察院亦设二人。皆秩正七品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设。乾隆十四年(1749)定制,设掌印御史满、汉各一人,御史满、汉各二人。先是定为协道,分察在京诸司及各省刑名,至是按道办事。十七年,俱定为从五品官。
官名。渤海国十卫之一左罴卫次官,置一人。
宋朝大理寺左断刑省称。官署名。宋代大理寺审判厅之一,掌复审各地奏劾命官、将校和大辟以下疑狱。
官名。掌管水源湖泽贡赋。《周礼·夏官》:“中士二人,下士四人,府二人,史四人,胥四人,徒四十人”,“掌川泽之名,辨其物与其利害,而颁之于邦国,使致其珍异之物。”官名。掌管川泽的名称和物产。见《周礼·夏
见“钤辖”。官名,金朝置,从四品,掌管辖军人和防卫警捕。属钤辖司,位在钤辖下,都将上。见《金史·百官二》。
海关海事部理船科的洋员;又地方机构港务长亦称理船厅。见“海事部”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 (556)仿《周礼》戎仆置,北周沿置。夏官府大驭中大夫属官,正四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 (581)罢。官名。《周礼》夏官之属有戎仆中大夫二人,掌理驾驭王的戎车;掌理王者副车政令,规正乘
官名。金置,属三司,掌三司规划、审计之事。员额三人,秩正七品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,秩从七品,设于世祖至元十九年(1282),隶通政院,掌诸王、诸蕃国、各行省使客饮食供张。置提领、司令、司丞各一员。
西周时期司徒、司马、司空三官的合称。《盠方彝铭》: “用司六师王行,参有司、司土(徒)、司马、司工(空)。”
官名。清朝笔帖式之一种。以负责缮写本章,故名。如吏部、刑部、工部所属司务厅设有,十余人至数十人不等。详见“笔帖式”。官名。清代六部于笔帖式之外,另有缮本笔帖式若干人,专司章奏的缮写。参见“笔帖式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