巡警部丞
官名。清末巡警部之职官。光绪三十一年(1905)设。正三品,左、右各一员。佐尚书、侍郎统率各司,综领众务。三十二年,改民政部丞。
官名。清末巡警部之职官。光绪三十一年(1905)设。正三品,左、右各一员。佐尚书、侍郎统率各司,综领众务。三十二年,改民政部丞。
喻皇帝刚即位或新官刚上任。《后汉书·儒林传》:“及光武中兴,爱好经术,未及下车,而先访儒雅,採求阙文,補缀漏逸。”注:“《礼记》曰:武王克殷反商,未及下车,而封黄帝之后于蓟。”
官署名。金朝置。掌收买宫中所用诸物。设使、副使领司事,秩从八品、正九品。下设都监四员掌支应等事,秩从九品; 司吏二人。官署名,金朝置,掌收买官中所用之物。其官有使一员,从八品;副使一员,正九品;都监四
官名。金宣宗兴定四年置,为检察司长官,掌检察支散军粮、验军户实给,均军户差役等。见《金史·百官二·京东西南三路检察司》,参看“检察司”条。
宋朝养马机构。太宗太平兴国五年(980),改左、右飞龙院置。雍熙二年 (985),分左、右二坊。四年,改左、右骐骥院。官署名。宋置,见“骐骥院”。
官署名。隋朝光禄寺置,有令一员、丞二员、掌醢十员。唐朝沿置,令一员、丞二员,掌供醢醯之物: 鹿、兔、羊、鱼醢; 宗庙用葅以实豆,宾客、百官用醯酱以和羹; 又有主醢、酱匠、酢匠、豉匠、葅醯匠等属。宋初存
官名。①掌治水。春秋战国齐置。《管子·度地》: “乃取水左右各一人,使为都匠水工”,“后常令水官吏与都匠因三老里有司伍长案行之。”西晋亦置。《水经注》四《河水》: “晋泰始三年正月,武帝遣监运大中大夫
官名。隋文帝所置内官六典之一,隶尚食,置三员,视流外二品,掌内宫樽彝器皿。宫中女官名。隋文帝时置,员额三人,为尚食的属官,掌樽彝器皿。
州府及其长吏的别称。《三国志·吴书·太史慈传》:“州家闻之(州章被坏),更遣吏通章,有司以格章之故不复见理,州受其短,由是知名,而为州家所疾。”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为官告院长官,员一人,以知制诰充任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,改置主管官。参见“官告院”。官名。见“官告院”。
官名。明初于各王府典服所置,一人,正六品,佐典服正掌王府冠服之事。后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