巡警部丞
官名。清末巡警部之职官。光绪三十一年(1905)设。正三品,左、右各一员。佐尚书、侍郎统率各司,综领众务。三十二年,改民政部丞。
官名。清末巡警部之职官。光绪三十一年(1905)设。正三品,左、右各一员。佐尚书、侍郎统率各司,综领众务。三十二年,改民政部丞。
明清学校制度之一。每届乡试之前,由各省学政巡迴所属举行考试。凡欲参加乡试之生员,先要通过此种考试。考试合格者,方准应本省之乡试。明清时对生员考试的方式之一。即“科考”,见该条。
官名。南诏官,主户籍,由清平官、酋望、大军将兼充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春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卿大夫采邑祭祀仪礼。《周礼·春官》: “家宗人,如都宗人之数”,“掌家祭祀之礼。凡祭祀、致福。国有大故,则令祷祠,反命。祭,亦如之。掌家礼,与其衣服宫室车旗之禁
见“铸钱监”。
官名。北齐王国有厩牧长一人,隋于诸王国置厩牧长及丞,唐沿置于亲王府,长正九品下,丞从九品下,员额各二人,掌畜牧牛马之事。
女官名。南朝宋太宗泰始 (465~471)中置,负责后宫的监察事务,员二人,六品。
官名。西汉员八人,协助上林令管理上林苑。东汉以来改置上林苑丞。南朝梁复旧名,员一人,流外三品蕴位。唐朝员四人,从八品下,为司农寺上林署次官。宋朝省,金朝复置,世宗大定七年(1167)增为二员,从七品。
北周“御正上大夫”别称。《周书·申徽传》:“明帝以御正任总丝纶,更崇其秩为上大夫,员四人,号大御正。”
周朝称朝廷重臣。《尚书·周书·多方》:“有服在大僚。”孔安国传: “有所服行在大官。”大官。《尚书·周书·多方》:“迪简在王庭,尚尔事,有服在大僚。”
官名。金、元内侍阶官。金二十五阶之第二阶,秩从四品中。元改为中引大夫,十四阶第二阶,从二品。官名。金置,为从四品中内侍官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·内侍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