记作业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巡道

巡道

官名。又称分巡道。明清道员之一。主掌刑名之事,其再兼某衔者,则更兼管其事。明朝初制,恐守令贪鄙不法,于各布政司所属设试佥事。后罢试佥事,改设按察分司四十一道,以按察司副使,佥事分司之。渐增至六十九道,其中兼兵备者五道,两京不设按察司,巡道无所属,则寄衔于邻近省之按察司。清顺治(1644—1661)中沿设,先后共设七十二道。十六年定各道均兼带按察使司衔。各道员或通辖全省,或分辖三、四府州,因职设官,裁设衔额无定,皆带原品衔充任。乾隆十八年(1753)裁副使、佥事等衔,定为正四品官。巡道由此从临时性的“差使”,变为实官了。嘉庆四年(1799)准其密折奏事。加之兼衔者多,事权益重,渐与布、按二司并论。所属有库大使、仓大使、典吏、攒典等员分办事务,皆因地建置,不备设。宣统三年(1911),清亡遂废。


官名。明代提刑按察使司置,掌一省刑名按劾之事。除使外,还有副使、佥事等官。分一省为数道,令副使、佥事分道巡察,称按察分司,副使、佥事所任之道员,称巡道。清沿明制。《明史·职官四·提刑按察使司》:“按察使掌一省刑名按劾之事……副使、佥事分道巡察。”《清史稿·职官三·道员》:“布、按二司置正、副官……按察使副使、佥事,是为巡道。”

猜你喜欢

  • 东宫内侍长

    官名。北魏置。游雅于宣武帝时曾任此职。

  • 公使人

    元朝官署中职司杂事的人员。包括跟随官长的祗候,外出勾捕的曳剌,看守监狱的禁子等。头目称为首领或总领,副职称面前。北方在四两包银户、南方在税粮三石以下户内选差; 免纳科差、税银,免当杂泛差役,并可支请食

  • 经学祭酒

    官名。十六国后赵石勒赵王元年 (319)置。《晋书·石勒载记下》: “署从事中郎裴宪,参军傅畅,杜嘏并领经学祭酒。”

  • 和容

    官名。春秋时晋国置。掌接待宾客及出使。《大戴礼记·卫将军文子》: “(羊舌大夫)至于其为和容也,温良而好礼,博闻而时出其志。”卢辩注:“和容,主宾客也。”王聘珍解诂:“主宾客,谓应对诸侯及受命而使也。

  • 礼部司务厅

    清礼部内部机构。掌收受外省衙门的文书,呈送部堂画阅,编号登记分发各司办理;会试时举人纳卷后由本厅送部堂用印,分别三场,封储卷箱,送至贡院;并掌本部吏员、工役的管理事务。设满汉司务各一人,笔帖式若干人,

  • 僧录

    官名。管理佛教事务之僧官。详“僧录司”。僧官,唐置,掌管僧众。见宋代赞宁《僧史略中》、《明会典·僧录司》。

  • 大执法

    官名。十六国后赵置。《晋书·石勒载记下》: “(石勒)加张宾大执法,专总朝政,位冠僚首。”实际地位相当于尚书令、仆射,总揽朝政。曾主持清定士族品第及官员选举。

  • 总参谋官

    官名。清末新陆军军官。光绪三十年(1904)定新陆军营制,始置。每军一人,从二品,协都统充,简放。赞佐号令,参画机宜。唯平时不编军,故不常置。

  • 上府

    府的等级之一。宋制上府在辅、望、紧三等之下,中府、中下府与下府之上。金明两代的府分上、中、下三等,明制上府为粮二十万石以上的府。参见“望”。

  • 步军统领

    见“步军统领衙门”。官名。是“提督九门(正阳、崇文、宣武、安定、德胜、东直、朝阳、西直、阜成)巡捕五营步军统领”的简称,也称“九门提督”,以亲信的满族大臣担任,负责京城内外门禁和治安,统帅八旗步军五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