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) 南京临时政府时期与北洋政府初期的临时参议院所设委员会之一,由全体参议员组成。(2)北洋政府时期国会参众两院内部各委员会之一。全院委员会分别由参议院与众议院全体议员组成,开会时由议员互选委员长与
官名。北魏置。《魏书·食货志》: “及鼓吹主簿王后兴等词称,请供百官食盐二万斛之外,岁求输马千匹、牛五百头。”参见“鼓吹令”。
即“噶布什贤噶喇依昂邦”。
宰相、三公别称。《后汉书·谢弼传》:“夫台宰重器,国命所继。”三公宰相的别称。《后汉书·谢弼传》:“夫台宰重器,国命所继。”《新唐书·杜亚传》:“出为江西观察使,德宗立,召还。亚意必任台宰。”
官名。元朝置。秩从二品。通政院长官。大都置四员,上都置一员。下设同知,正三品,大都二员,上都一员;副使,从三品,大都二员,上都一员;佥院,正四品,上都、大都各置一员。官名。元置,为通政院的长官,见“通
武官名。西周设置,为司军队左右翼马政之官。郭沫若《金文丛考》谓左右戏是“三军之偏”,意即军队中的左右翼。而“繁即马饰繁缨之繁,荆假为旌。……左右戏繁荆盖言司左右戏之马政。”
官名。明朝于内府司礼监、御酒房、御药房、御茶房及京营、礼仪房、宝和店、南京、苏州、杭州织造局、市舶司等分置。宦官职名。明置于司礼监及御马监。司礼监提督太监员额一人,掌督理皇城内一切礼仪、刑名及管理长随
官名。五代始置,为侍卫亲军步军统兵长官。宋朝沿置,一员,掌禁军步军诸指挥名籍,凡统制、训练、番卫、戍守、迁补、赏罚,皆总其政令,为三衙长官之一,地位颇重,俗称步帅。徽宗政和四年 (1114) 定其品序
官名。即兵部尚书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兵部尚书。官名。唐高宗龙朔二年,改兵部尚书为司戎太常伯。咸亨元年复旧。见《通典·职官五·兵部尚书》。参看“兵部尚书”条。
明朝卫所制度。为基层军事编制单位,分千户所、百户所。参见“千户所”、“百户所”。官署名。清末至北洋政府初期,设于各县的行政机构,多以所为称,后渐改为局。如初设劝业所,后为实业局,初设劝学所,后为教育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