记作业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工部侍郎

工部侍郎

官名。隋初为工部头司长官。尚书省工部置,员二人,正六品上,文帝开皇三年 (583)升从五品,相当于后来的郎中。炀帝大业三年 (607)始于工部尚书下置一人,协掌部事,成为工部次官。唐朝沿置。高祖武德七年 (624) 罢,太宗贞观二年(628)复置,员一人,正四品下。唐中叶后,尚书渐成虚衔,由侍郎掌部务。高宗龙朔二年 (662) 改司平少常伯,咸亨元年 (670) 复旧。武则天光宅元年 (684) 改冬官侍郎,中宗神龙元年 (705) 复旧。五代沿置。宋承唐制,因城池土木工役程式皆隶三司修造案,侍郎无所掌,为四品寄禄官。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后协助尚书掌部务,从三品。南宋初,侍郎、尚书仅置其一。孝宗隆兴 (1163—1164) 时始各置一人。辽南面官置。金沿置,员一人,正四品。元初兵、刑、工合为右三部,世祖至元二十八年 (1291) 始分置,于尚书下置侍郎,协掌部务。明初沿置,员一人,正四品。洪武六年 (1373) 增一人。十三年罢中书省,升部秩,改侍郎一人,正三品。后再增一人,分左、右侍郎。永乐迁都北京前,置行在工部,置尚书、侍郎。迁都后,去行在字,以原工部加南京字,定置左、右各一人,正三品。南京工部,仅于尚书下置右侍郎一人,品秩与北京同。清朝顺治元年 (1644) 改原工部左、右参政为左、右侍郎,均满、汉各一人。右侍郎并兼理钱法。初满官正二品,汉官正三品。十六年,改均正三品。康熙六年 (1667) 复满官正二品,九年仍改正三品。雍正八年 (1730) 均定为正二品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 罢工部,遂革。


官名。自唐宋以后,历代多设此官,为工部的次长官,职位仅低于尚书。协助尚书掌管百工山泽水土之政令,考其功以诏赏罚,总所属各司之事。唐宋均设一人,明代始分设左右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一·工部》、《宋史·职官三·工部》、《明史·职官一·工部》、《清史稿·职官一·工部》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朝议大夫

    官名。隋高祖始置,为从三品文散官。炀帝大业三年(607)罢。唐复置,为文散官正五品下。宋初沿唐制。太宗太平兴国元年 (976)改为朝奉大夫。神宗元丰三年 (1080)后再置为新寄禄官,正六品,取代旧寄

  • 北院将军

    官名,辽朝置,属北面官,掌部族军马及征战。见《辽史·百官志一》,参看“北院”条。官名。辽置, 见“北院详稳司”。

  • 定蛮长

    官名。南朝宋为进攻北魏而特设,庞季明曾任此职。见《宋书·柳元景传》。

  • 使主

    北朝对代表国家出使到其他政权的首席使臣之称。一般冠以使命名号,如聘梁使主、聘周使主、哒使主等。 其助手称使副。

  • 库伦参赞

    官名。北洋政府于库伦设汉、蒙参赞各一人,由大总统简任,襄助库、乌、科、唐镇抚使管理所辖土、车两盟事务和地方民政,兼理各盟蒙旗警备队事务。

  • 白麻

    官府文书名。唐朝拜免将相、号令征伐,宋朝立后妃、太子,拜免三公、宰相,以及大赦、德音,或宣布重大战事等制书,用白麻纸书写,故称白麻。

  • 外饔

    官名。《周礼》天官之属。掌对天地山川社稷等外祭祀用牲时的切割烹调,并负责致宴飨宾客的食物。《周礼·天官》: “外饔,中士四人,下士八人,府二人,史四人,胥十人,徒百人”,“掌外祭祀之割烹,共其脯脩。刑

  • 监堰官

    官名。宋置,掌监堤堰。《文献通考》载:“天下堰二十一,监官各一人;渡总六十五处,监官各一人,皆以京朝官、三班使臣充,亦有以本处监当兼掌者。”

  • 临时中央裁判所

    南京临时政府中央最高审判机关。按民国元年(公元1912年)一月二日《修正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》的规定,“临时大总统得参议院之同意,有设立临时中央审判所之权。”司法部拟就《职官令草案》中作“临时中央

  • 经学优深可为师法科

    科举制科之一。五代后周世宗时始设,属于儒学类科目。宋太祖时沿置,不论前资、现任职官或是黄衣草泽之士,均许应诏对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