左三部检法司
官署名。金朝置,属尚书省。掌吏、户、礼三部法律事宜。设司正二员主管披详法状,秩正八品; 检法二十二员掌检断各司取法文字,秩从八品。
官署名。金代于礼部设左三部(吏、户、礼)检法司,设司正二人,正八品,掌披详法状;检法二十二人。从八品,掌检察各司执法案牍文字之事。
官署名。金朝置,属尚书省。掌吏、户、礼三部法律事宜。设司正二员主管披详法状,秩正八品; 检法二十二员掌检断各司取法文字,秩从八品。
官署名。金代于礼部设左三部(吏、户、礼)检法司,设司正二人,正八品,掌披详法状;检法二十二人。从八品,掌检察各司执法案牍文字之事。
指虎牙都尉和扶风都尉。《后汉书·孝安帝纪》:“乙丑,初置长安,雍二营都尉官。”因虎牙都尉营驻长安,扶风都尉营驻雍县,故称长安营、雍营。参看“二营”条。
学官名。见“武学”。
①任用官吏的常规。《商君书·农战》: “常官则国治。”②长期担任同一官职。《商君书·农战》:“常官治者迁官。”
清代刑部内部机构。掌保管档案,缮写满、汉文奏折及本部主动题报事件;并掌本部旗员保举升补之事。设堂主事满二人,缮本笔帖式满十二人,经承八人。
官名。明朝上林苑监置,一人,正七品。详见“上林苑监左监丞”条。
爵名。清朝宗室封爵之第三等。位世子下、长子上。简称郡王。初封时均另给赐号,如克勤郡王、端郡王等。死后予谥,在赐号下加一字。爵位名。清代宗室十四等封爵中的第三等,简称郡王,其地位在世子之下,长子之上。
见“横班”。宋初武臣本官阶。见“横行”。
见“治中”。官名。简称治中,掌文书案卷等,东汉至隋多沿置。详“治中”条。
①翰林院别称。②翰林俗称。
官名。辽朝置。北面官。为监鹿详稳司养鹿小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