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制用语。宋朝称正授吏人为正名。非正授者,则带守阙、私名等名目而行其职。流外吏人必须至正名后,始许按一定选限出官。如门下省甲库令史,补正名后,八选可出为县主簿、县尉。
官名。清朝同知之一种。设于甘肃、四川、云南、台湾等省的少数民族地区,为厅之长官。掌理所属“番户”事。正五品。
官名。新莽始建国元年 (后9) 更名卫尉为太卫。东汉复故。参见“卫尉”。官名。西汉末年王莽改卫尉曰太卫。见《汉书·王莽传》。详《卫尉》条。
官名。辽朝北面官,总领彰愍宫契丹、汉人军民之政,彰愍宫长官。下设副使、太师、太保、侍中等职。
官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 秘书省加置,二十员,从九品,掌抄写御书。官名。隋炀帝干秘书省设楷书郎二十人,从九品,《隋书·百官志下》记其“掌抄写御书。”唐代改为“楷书手”,见该条。
官居要职的大臣。《管子·明法解》:“乱主之行爵禄也,不以法令案功劳; 其行刑罚也,不以法令案罪过,而听重臣之所言。”
见“磨勘院”。
官名。南朝宋置,扬州、徐州属官。职掌同汉朝月令师。州分职吏名。东汉司隶校尉与部刺史所属有月令师,主时节祠祀。南朝宋州有月令从事,《宋书·百官志下》说:“今广州、徐州有月令从事,若诸州之曹史,汉旧名也。
官名。即左藏丞。
官署名。南朝陈置,掌撰诏诰。《隋书·百官上》: “其有特发诏授官者,即宣付诏诰局,作诏章草奏闻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