左监门府
禁卫军指挥机构。隋朝置,与右监门府统率亲近禁军,同掌宫殿门禁及守卫事,职任颇重。设将军一员、郎将二员,校尉、直长各三十员,又有长史、司马、录事及仓、兵二曹参军、铠曹行参军等属。文帝仁寿三年(603) ,又置门候百二十员。炀帝大业三年(607) ,改将军为郎将,置直阁六员,其官属同左备身府,又增门尉、门候员,以分掌门禁守卫。唐朝沿置,高宗龙朔二年(662) 去府字,称“左监门卫”。
禁卫军指挥机构。隋朝置,与右监门府统率亲近禁军,同掌宫殿门禁及守卫事,职任颇重。设将军一员、郎将二员,校尉、直长各三十员,又有长史、司马、录事及仓、兵二曹参军、铠曹行参军等属。文帝仁寿三年(603) ,又置门候百二十员。炀帝大业三年(607) ,改将军为郎将,置直阁六员,其官属同左备身府,又增门尉、门候员,以分掌门禁守卫。唐朝沿置,高宗龙朔二年(662) 去府字,称“左监门卫”。
官名。里闾执事官员。《管子·度地》:“与之老、里有司、伍长行里。”《歇冠子·王铁》:“伍人有勿故不奉上令,有余不足居处之状,而不辄以告里有司,谓之乱家,其罪伍长以同。”官名。春秋时齐国乡遂组织中,乡以
官名。明朝侍仪司下置,正九品,掌殿庭仪礼之事。后革。
宰相衔名。五代后唐明宗长兴四年(933)冯赟为相,因平章事字犯其父名,敕改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为同中书门下二品。后周世宗 显德(955—959)中,枢密使吴廷祚亦加此衔。
即“吐蕃等处招讨使司”。
太平天国所设百工衙之一,主饰灯结彩等事。
(1)北洋政府时期,大理院和地方各级审判厅的庭长、推事、推丞等通称审判官。(2)官名。北洋政府设置于县司法公署,国民党政府设置于县司法处,均掌理审判事务。
官名。北洋政府附设于外蒙古各级审判处,掌检察民、刑事案件,即检察官之职。
即“延昌宫”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前期有典金匠,后期《幼主诏旨》中有正总典金匠一官。为天朝典官中最高的典金官。按太平天国官制,既有正就必有又正、副、又副诸员。参见“典金匠”。
官署名。北齐置,设丞。隶司农寺钩盾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