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准署
官署名。北齐司农寺置,设令、丞,掌平准之事。隋初因之,炀帝时改隶太府寺。唐沿置,掌供官市易之事,凡百司不用之物及没官之物皆以时出卖。设令、丞、监事、典事等官职。
官署名,汉置,掌平物价,其长官称令,有丞一人。参看“平准令”条。
官署名。北齐司农寺置,设令、丞,掌平准之事。隋初因之,炀帝时改隶太府寺。唐沿置,掌供官市易之事,凡百司不用之物及没官之物皆以时出卖。设令、丞、监事、典事等官职。
官署名,汉置,掌平物价,其长官称令,有丞一人。参看“平准令”条。
官署合称。明朝置典玺、典膳、典服、典药、典乘、典兵六局,均为侍奉皇太子起居生活的宦官机构。洪武二年(1369)始置。初设有典翰局,典乘、典兵合为典乘兵一局。二十八年始罢典翰,分典乘兵为二局。遂为定制。
官署名。简称王会司。清朝理藩院所属六司之一。掌理内扎萨克各部旗的俸禄、朝贡、赏赐之事及办理朝觐、随围等事。乾隆二十二年(1757)改设。以郎中满洲一人,蒙古二人为主官。下设员外郎、主事、笔帖式、经承及
官名。魏晋南北朝与都官郎互称,为尚书省都官曹长官。唐高祖武德三年(620)定置为刑部都官司长官,从五品上。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名司仆大夫,咸亨元年(670)复旧。五代沿置。北宋前期为五品寄禄官,不
官名。明初户部所属北京清吏司及刑部所属北京清吏司均置,各一人,从五品,协郎中掌本司事。永乐十八年(1420)随清吏司并罢。
官名。辽朝多以太子或亲王任此职,统领北枢密院政事。
官名。新莽太子四师之一。始建国三年(后11)置,秩大夫,以京兆尹王嘉任之。官名,王莽置,为太子四师之一。四师为师疑、傅丞、阿辅、保拂。王嘉为首任保拂。见《汉书·王莽传》。拂,同弼。
见“大挑”。
官署等级。隋朝、唐朝寺、监所统辖官署分三级,最高一级通称上署。隋朝有公车、郊社、太庙、太祝、平准、太乐、骅骝、武库、典客、钩盾、左藏、太仓、左尚方、右尚方、司染、典农、京市、太官、鼓吹等署,长官为令,
新莽时曾置左右执法、刺奸。东汉大将军等将帅所统营部职吏有刺奸,掌监察执法。西晋太宰、相国府或置,为僚属诸曹之一,设掾、属主持。官名,汉置,掌罪法。《汉书·王莽传下》:“置执法左右刺奸。”东汉大将军营部
① 即俸禄。《史记·魏世家》: “食禄千钟。”②谓食其禄。借代为官者。《史记·循吏传》: “食禄者,不得以下民争利。”1、即俸禄。因当官的要依靠俸禄生活,故称俸禄为食禄,于是,食禄便成为俸禄的别称。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