即国君,天子、皇上。《后汉书·邓皇后纪》:“及元兴、延平之际,国无储副,仰观乾象,参之人誉,援立陛下为天下主。”
货币制造机关。北洋政府设置,属财政部。依照民国三年(公元1914年)一月十九日公布的《造币厂官制》规定,造币厂掌办货币制造和销毁、生金银的精炼分析、徽章制造、金属矿产的实验等。总厂设于天津,设监督一人
官署名。元朝地方统军机构。设于世祖中统三年(1262)十月,又称阆蓬广安顺庆夔府等路都元帅府,置府阆州,掌青居山、大获城、虎啸寨等处戍军。设都元帅、元帅等职。至元五年 (1268)改为东川统军司。
官名。清末内阁法制院属官。宣统三年(1911)五月设。位佥事之下。无定员,视事之繁简酌置。分任本院法律法令之起草与审议。
元明以来地方之职役。清朝由州县派官充任。每甲辖数十百家,往往为一乡。乡中设乡约约束,有里长司劝化之事,而统归总甲管理,又,山西、陕西等处边外蒙古地方种地民人内亦设此官,位在十家长之上。每堡设牌头四名,
民国军制,中级军官曰校,分上校、中校,少校三级。陆海空军官佐等级名。见“校官”。
官名。辽朝置。南面官,非常置,总领翰林院之事。
官署名。简称浙江司。① 明清户部诸司之一。掌理浙江省钱粮收支数目。明洪武二十九年(1396)改浙江部置,设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等官。分置民科、度支科、金科、仓科等四科治事。兼理在京羽林右等七卫及神机营之
官名。即左司过、右司过。掌纠君王过失。战国赵国设左右司过。《史记·赵世家》:“武灵王年少,未能听政,博闻师三人,左右司过三人。”参见“司过”。官名合称,即左司过和右司过的合称。掌纠正国君的过错。战国时
官名。又称“元候”。春秋时晋国置。掌侦察敌情的军吏。《国语·晋语七》“使张老为司马,使范献小为候奄。”韦昭注: “候奄,元候也。”参见“元候”。武官名,又称候正。春秋时晋国设于上中下三军,主管侦探谍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