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和大夫
见“保和大夫”。
见“保和大夫”。
官名。唐朝节度使或出征,或入朝,或死而未有代者,皆置知留后事。其后,遂以留后为称,亦名节度留后。宋朝以其为承宣使。官名,唐代宗广德元年,以梁崇义为山南东道节度使留后,留后之名自此始。唐中后期,藩镇强大
州市令的属员。唐制上、中、下州均置市佐与市史,无品,属于外职掌,佐市令分行检察。
官名。见“司属寺”。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员二人,选宗姓两制以上充任,主管宗庙诸陵及宗室之籍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宗正寺复以卿为长官,遂罢。官名。宋初宗正寺卿与少卿为寄禄官,置判宗正寺事二人为宗正寺的长官,以
即“小宗师上士”。
官名。北齐置,太宰署次官,佐太宰署令掌本署事务。亦称太宰丞。
春秋时期本国称别国的大夫。《公羊传·定公四年》:“刘卷者何? 天子之大夫也。外大夫不卒,此何以卒? 我主之也。”
官名。明太祖吴元年(元至正二十七年,1367)改前置太史监为太史院,置为属官,正七品,掌察天气阴晴。洪武元年(1368)改太史院为司天监,遂罢。
官名。北宋哲宗绍圣四年(1097)置,以本路系将兵正将兼任,提举城寨兵马之事。
宋朝巡检与县尉合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