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金朝置,秩从九品,直省局属官。
官名,为郎中令之副,佐令行职事。参看“郎中令”条。
官名,汉置,掌收工税等。详“工官”、“工官令”条。
宋朝宪衔之一。参见“宪衔”。
官名。北魏末置。《北齐书·刘丰传》:“魏(孝庄帝)永安(528—530)初,(刘丰)除灵州镇城大都督。”参见“镇城都督”。
官署名。① 明朝户部十二属部之一。洪武二十三年(1390)改原民部、度支部、金部、仓部四属部而置十二属部,各以布政司为别。设郎中、员外郎各一人,主事二人,领广东布政司户口、钱粮等事。部下分设四科: 民
官署名。元朝设于世祖至元十二年(1275),隶诸色人匠总管府。仁宗延祐三年 (1316) 改为提举司。
州分职吏名。晋置,见“都水从事”。
官署名。辽朝南面官,掌兴圣宫汉人军民之政。亦称“兴圣宫汉人行宫都部署司”。置都部署、副都部署、同知等职。
阶官名。金朝置,为内侍阶官,属二十五阶之第二十一阶,秩从八品下。元朝沿置,属十四阶第十一阶,正七品。官名,也是官阶名。金朝的内侍官,自从四品始,以下分为(二)十五阶。从八品下,称司谒郎。见《金史·百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