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制术语。① 宋朝高、中级官员遇朝廷举行大礼及其他庆典,奏荫弟侄、子孙或门客,称“奏补”。②清朝官缺补授方法之一。指官缺不入“月选”,请旨补授之例。如运使、道府之缺,皆由军机处请旨授官。参见“月选”。
官号。始见于南北朝,本以酬战士,其后渐及朝流。阶爵之外,更为节级。北魏陆续设其官号。然皆杂乱,北周始制勋官十一等,名义即此,自正九命至七命不等。隋因其制改命为品。南朝宋薛渊在后废帝元徽(473—477
官名。东汉献帝建安(196~220)末刘备置。以益州太守董和任之,与军师将军诸葛亮并署左将军大司马府事,成为主要辅政官员。官名,东汉末年刘备置,与诸葛亮共掌左将军大司马府事。《三国志·蜀书·董和传》:
官署名。民国初,中央设水利局,各地方设分局,掌管水利、沿岸垦辟及河道疏浚等事。
宋军职名。宋神宗实行将兵法与结队法,队的统领除拥队外,尚有引战与旗头各一人,引战选勇悍者一人任之,战斗时引领全队作战,北宋末改称押队,南宋沿置。
官制用语。宋朝经殿试合格进士的等级。北宋太宗太平兴国八年(980 )殿试进士,始分三甲取士。其后虽多分为三甲,但有时亦不分甲,有时则分二甲或五甲。分五甲时,此为最低一等,赐同进士出身。元、明以后,固定
官名。战国、秦汉及三国两晋南北朝均置,职掌教化。据《墨子·号令》及《史记·滑稽列传》,战国时闾里及县均有三老。西汉初年,乡、县均置。汉二年(前205)诏举民年五十以上,有修行,能帅众为善,置以为三老,
县属吏名。县中正之职,魏晋与南朝均无考。东魏《武德于府君义桥碑阴》,有州县中正兼主簿一人。据《魏书·地形志上》记载,怀州武德郡所属有州县,“州”为地名。是北魏县属吏中有中正之设其职
官名。宋朝宣抚处置使等属官,以备临时派遣处置各种事务。幕职名。宋代宣抚使、宣抚处置使所属,以备临时差遣,处理衙署内日常事务和紧急事务。
宋朝贡举考试中防止考官作弊的一项措施。各级考试前数日,考官同时进入考场,关闭院门,开始拟题、收领试纸、排定举人座位图,直至考毕,定出等第,方许出院。科举考试中防弊措施之一。宋制,各级考试举行前数日,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