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唐末、五代盐铁、户部、度支三司所置属官。五代后唐明宗长兴四年(933)以盐铁转运使额职极多,将正押衙设为尚书省省职,为转迁之序。其下有同押衙、衙前都虞候、衙前子弟,其它名目撤销。
官名。北宋群牧司长官,以枢密使或副使兼任。参见“群牧司”。
北魏时记载将士军功勋劳的文书。详见“勋书”。
内侍官名。宋初置,后属入内内侍省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定为从八品。徽宗政和二年(1112)重定内侍官名,改为供奉官。官名。宋代内侍省、入内内侍省皆置此官,掌内侍供奉。见《宋史·职官六》
官名。晋始置,掌医药之事。南朝宋与梁陈以及北齐均沿置之。
官署名。汉朝丞相府置,主管郡国上计,以掾主之。郡亦置。三国魏相国府置,有掾属各一人。晋初不设,至杨俊为太傅置设属一人; 赵王伦为相国、增设掾一人。南朝宋、齐公府,北朝齐州府皆置,长官为参军或行参军。官
官名。清末新陆军军官。光绪三十年(1904)定新陆军营制,始置。每军一人,正三品,正参领充,简放。参佐全军炮队事务,聚战时由其指挥督率。唯平时不编军,故不常置。军中佐官名。清末新军在军一级设置炮队,设
官名。清朝工部龙江关之主官。掌关政。顺治二年(1645)设,一人。始派工部司员充任,继改由各部院衙门司员中拣派,带原品任职。康熙十年(1671)、二十八年两度兼管两新户关。六十一年由江宁织造兼充。光绪
官制用语。初指兼领、暂代,即已有本官本职,又暂行他官他职,而不居其位,不任其官。魏晋南北朝多为暂摄之意,常有以卑官领高职、以白衣领某职者。唐、五代以亲王、宰相为京兆、河南牧、大都督、大都护、节度使者谓
官署名。清末民政部警政司所属四科之一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掌罪犯搜索、逮捕、解送、罪证搜索检查,稽核违警罪处分事。置员外郎一人主持科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