警察职名。执行警察事务的人员,在清末与北洋政府时期称为巡警,国民党政府时期改称警士。在警管区内,由警长一人带领,从事本段巡逻、守望、值班等各种勤务。与巡官和警长合称“巡官、长、警”。参见“巡官”。
官署名。元置,见“尚供总管府”。
武官名。金置,属殿前都点检司,掌宫禁及行从宿卫警严,总领护卫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 )置,北周沿置。夏官府左武伯司次官,员二人。佐左武伯中大夫与右武伯中大夫掌内外卫禁令,统虎贲、旅贲、射声、骁骑、羽林、游击等六率禁卫军士,在皇帝临朝及出行时,负责侍卫。北周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二十一年(公元1932年)五月三日公布《西京筹备委员会组织条例》,成立西京筹备委员会,掌理将西安筹建为西京事宜。设委员长一人,委员十五至二十五人。委员会下设秘书处,置秘书主任一
官名。唐玄宗天宝(742-756)以后,节度使、观察使及设团练使、防御使之州皆置,为幕职,由诸使自行辟举。后唐明宗天成三年(928)设刺史之州改防御判官而置,不得兼录事参军。宋朝置于各军事州,助理行政
官制用语。宋朝官员除授官职、差遣的一项规定。对犯其家三代名讳的官名、地名,许申请迴避,朝廷特予改地或改授,或临时更改官称。
官署名。南京临时政府始置商务司,属外交部,置司长、佥事、主事、录事等员。北洋政府改称通商司,依照民国元年(公元1913年)官制,其职掌为:一、开埠、设领事,通商、行船;二、保护在外侨民工商;三、路、矿
官名。掌管马匹皂隶。战国秦置。《睡虎地秦墓竹简·秦律杂抄》:“马劳课殿,赀皂啬夫一盾。”官名,秦汉皆置,为县中小吏,掌管马厩中的饲养人员:《秦简·秦律杂抄》:“马劳课殿,訾皂啬夫一盾。”注:“皂啬夫,
妃嫔号。北魏太武帝时置,孝文帝改定内官后,在皇后之下,位视大司马。北齐武成帝河清(562—565)新令,位比丞相。后主武平五年(574)置左、右娥英后,降为比二大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