弘文馆判馆事
官名。见“弘文馆馆主”。
官名。见“弘文馆馆主”。
爵名。北魏中期置,位第三等,低于开国郡公。孝文帝太和二十三年(499)定为从一品。爵位名。北魏置,秩从一品,地位在开国郡公之下,开国县侯之上。
官名。渤海国官,比唐朝尚书左丞。
杂任职名。唐置,门下省弘文馆置三人,秘书省置六人,东宫所属崇文馆与司经局各置一人,掌制笔之事。
见“族中承袭佐领”。
转运使简称。清代都转运盐使的简称,又简称盐运使。参见“都转运盐使司”。
官署名。北齐置。设丞。隶司农寺钩盾署。
明清时因举人列名乙科之榜,故又称为乙榜,
官名。又称“备箭协领”。清朝内务府武备院所属毡库之属官。掌备箭处事。初名“备箭固山达”,额设五人。康熙十一年(1672)增一人。三十八年定为正八品,乾隆二十四年(1759),改是称。四十四年定为六品职
官名。北宋神宗熙宁六年(1073)置,员四人,以三年为一任,资序同国子监直讲,掌教授法律。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改为律学博士。
即“制置三司条例司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