御前忠佐军头引见司
官署名。简称军头引见司。北宋初年,有军头司与引见司。太宗端拱二年(989),改称御前忠佐军头司、御前忠佐引见司。后合为一司。设勾当官五人,以内侍省都知押班及閤门通事舍人以上充任。其属有勾押官、前行、后行。南宋沿置,设提点官一人,干办官三人,以閤门官充任。下设使臣二人,押司官二人,前行一人,守阙前行一人,后行九人,贴司五人,守阙贴司五人。掌崇宁殿供奉,军头名籍,诸军揀阅、引见、分配及马直、步直后殿起居军员之政令,以及诸司引见、诸州驻泊捕捉权管等事务。
官署名。简称军头引见司。北宋初年,有军头司与引见司。太宗端拱二年(989),改称御前忠佐军头司、御前忠佐引见司。后合为一司。设勾当官五人,以内侍省都知押班及閤门通事舍人以上充任。其属有勾押官、前行、后行。南宋沿置,设提点官一人,干办官三人,以閤门官充任。下设使臣二人,押司官二人,前行一人,守阙前行一人,后行九人,贴司五人,守阙贴司五人。掌崇宁殿供奉,军头名籍,诸军揀阅、引见、分配及马直、步直后殿起居军员之政令,以及诸司引见、诸州驻泊捕捉权管等事务。
官场用语。宋朝御史台自御史中丞至御史每人各上一奏章,以言某官之罪,称合台。
官名。清至民国时期蒙古各旗置,每旗一人,辅助印务梅伦处理旗务,遇印务梅伦有事故时,由管旗参领或闲散札蓝代理之。
官名。南朝梁、陈置,有丞。隶少府卿。
官名。明置,掌治理河道。初称总理河漕,后改称总督河道。见《明史·职官二》。
官名。清朝道光二十二年(1842)设钦差大臣,办理外交及广州、福州、厦门、宁波、上海五口通商事务,故名。时由两江总督兼。二十四年,改两广总督兼。咸丰八年(1858),复归两江总督兼。十年,改南洋通商大
签书枢密院事省称。
军事编制。为明朝京军十二团营中敢勇、果勇、效勇、鼓勇四营的合称。成化三年 (1467) 置。各设坐营内臣一员、武臣一员、号头官一员、把总二十员。嘉靖二十九年 (1550)罢。
官名。清朝工部制造库之属员。隶于制造库郎中。设满洲二人,分掌管理匠役之事。
官名。北周置司准中士,正二命;司准下士,正一命。掌衡器的标准,属冬官府匠师中大夫。
即“著作郎”。《晋书·百官志》: “著作郎一人,谓之大著作郎,专掌史任”。详见“著作郎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