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清末各省劝业长官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)改革地方官制,始置。每省一人,正四品,简任。任期三年,归督抚节制并由农工商部、邮传部考查。掌全省农工商矿及各项交通事务(大员特办者除外)。设公所为衙署。
官名。春秋时陈国置。掌国君车乘之官。《左传·昭公八年》: “(楚)灭陈。舆嬖哀克杀马毁玉以葬。”顾炎武《日知录》卷二七: “舆嬖,嬖大夫也。言舆者,掌君之乘,如晋七舆大夫之类。”
官名。辽朝北面官,总领围场事务。下置都管、使、副使等职。
吏名。清朝京吏之一。清制,京吏有三: 供事、经承、儒士。各部院衙门之办事人员,如堂吏、门吏、都吏、书吏、知印等统称经承。属内阁、翰林院、詹事府者可考取供事;属礼部者可转补儒士。详见“吏”。清代各部院役
官名。即宫闱丞。
官名。清制以旗手卫隶銮仪卫,有掌印冠军使一人为主官,下设左右二司,分掌陈设卤簿、乐器及午门司钟神武门钟鼓楼更值之事。
宫中女官名。南朝宋明帝定后宫百官时置,七品。
清朝外官缺分之一。此缺有广东之崖册、感恩、昌化、陵水等县,广西之百色、太平、宁明、明江、镇安、泗城、凌云、西隆、西林等府、厅、册、县及忠册、河池等数十杂职。属于边俸缺,有政绩而无过失者,照例三年升擢,
①东汉政权赐予少数民族君长的封爵。《后汉书·百官志五》: “四夷国王,率众王,归义侯,邑君,邑长,皆有丞,比郡、县。”②官爵名。东晋置,封授被征服政权的统治者。如灭十六国成汉后,封授其统制者李势。十六
官名,即捕盗都尉,掌寻捕盗贼及三辅治安。《汉书·王莽传下》:“三辅盗贼麻起,乃置捕盗都尉官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