总巡
海关征税部外班洋员,属监视官,分超等、头等、二等、三等四级。
海关征税部外班洋员,属监视官,分超等、头等、二等、三等四级。
唐制,任命六品以下官称敕授,见《资治通鉴·唐纪二十五》“景云元年”条。宋制,凡官员由中书省任命者,称为敕授。元制亦自六品至九品为敕授,由中书省牒署之。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内务部于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二月二十二日呈准公布《长江及其他水师改组令》,规定原有长江水师及其他水师均改为水上警察,设厅管理。依照民国四年(公元1915年)三月三十日公布的《水上
官名。南宋高宗绍兴十年(1140)置,为从四品贴职。参见“贴职”。官名,宋高宗绍兴十年(1140年)置,位次于学士、直学士,掌更直备顾问。见《宋史·职官二》,参看“敷文阁学士”条。
陆军同等官。北洋政府设置,其军阶为准尉,掌陆军测量事务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,掌也里可温教(基督教)事务。管理本教教务和十字寺(教堂)。世祖至元二十六年(1289)置,秩从二品。仁宗延祐二年(1315),改为崇福院,升正二品;同年革所属各地也里可温教司七十二所,
官名。北魏置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从五品上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未载。
①官名。辽朝置,或称大监,为少府、秘书、太府诸监长官。元朝沿置,在艺文监等府署仍为长官,在太府、秘书、中尚、章佩诸监则降为次官,位在太卿或监卿之下。② 明朝置为宦官衙门长官。洪武二十八年(1395)于
官名。东魏置,检括隐漏户口。《魏书·高崇传》: “兴和初,(高子儒)除兼殿中侍御史。时四方多有流民,子儒为梁州、北豫、西兖三州检户使,所获甚多。”
元制,凡征集未成年人所组成的蒙古军或探马赤军,称为渐丁军。参见“牌头(1)”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 置,北周沿置。地官府虞部司长官,员一人,掌山泽草木鸟兽等事务。下设小虞部上士以佐其职,领山虞中士、泽虞中士、林衡中士、川衡中士、掌禽中士、掌囿中士、掌圃中士、掌炭中士,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