总摄司
官署名。元朝管理佛教事务之机构。世祖时设于路以上(亦有设总统所者),统辖僧录司、僧正司、都纲司,掌理僧尼词讼。凡遇僧尼与百姓发生词讼,则与地方官府共同处理。长官为总摄,下设书吏、公使人等。武宗至大四年(1311)二月,仁宗登极,下令罢各级僧司衙门,遂废。
官署名。元朝管理佛教事务之机构。世祖时设于路以上(亦有设总统所者),统辖僧录司、僧正司、都纲司,掌理僧尼词讼。凡遇僧尼与百姓发生词讼,则与地方官府共同处理。长官为总摄,下设书吏、公使人等。武宗至大四年(1311)二月,仁宗登极,下令罢各级僧司衙门,遂废。
支撑社稷的重臣,也称社稷臣。《晏子春秋·内篇杂上·第十三》:“公曰:‘然夫子之于寡人何为者也?’对曰:‘婴社稷之臣也。’公曰:‘何谓社稷之臣?’对曰:‘夫社稷之臣,能立社稷;别上下之义,使当其理;制百
参见“礼部左丞”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 (556) 置,北周沿置。夏官府武藏中大夫属官,正二命。下设司袍袄下士以佐其职。隋文帝开皇元年 (581) 罢。
官名。即太史令。
官名。秦朝属治粟内史。西汉初隶大农令,武帝太初元年(前104)以后隶大司农。东汉置一员,六百石。主受郡国漕谷,管理国家粮仓。三国沿置,魏六百石、七品。两晋、南朝皆沿置,梁、陈隶司农卿。北魏仍隶大司农。
官名。清朝神机营总理营务处之职官。咸丰十一年(1861)设,三人。位翼长、委翼长之后。协掌本营马步各队操练事。
官名。宋太宗雍熙 (984—987) 中置,后用为武臣阶官,属西班诸司使。真宗咸平元年(998) ,定为同七品。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,改从七品。徽宗政和二年 (1112) 重定武臣阶
官吏合称。相臣:指国相,或指国相及其他大臣。吏人:指长官的属官吏员。故“相臣吏人”犹言“国相及其他官吏。”相:指王国之相。《后汉书·光武十王列传·楚王刘英》:“建初二年,肃宗封英子种楚侯,五弟皆为列侯
官署名。清宣统元年(1909)设于军谘处。三年,改隶军谘府。掌综领本府人员之考工及秘书、会计等众务,凡不隶各厅之事皆汇于该厅。下分四科; 第一科,掌考工; 第二科,掌秘书; 第三科,掌会计; 第四科,
官名。西汉武帝时置,统水军出战。东汉沿置。三国魏以后成为将军名号之一,不专用于水军将领,五品。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(508) 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六班,陈拟八品、比秩六百石。北齐从五品。杂号将军名,西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