总染方丞
官名。唐朝少府监织染方署次官,武则天垂拱元年(685)去方字。参见“织染丞”。
官名。唐朝少府监织染方署次官,武则天垂拱元年(685)去方字。参见“织染丞”。
官名。隋文帝始置,为正四品文散官。炀帝大业三年(607) 为从五品。唐沿置,从五品下。北宋初沿唐制,神宗元丰三年 (1080) 废罢文散官,改为新寄禄官,定为从六品,取代旧寄禄官中行郎中。金再置为文散
官员任用种类之一。唐制,凡由任命为正式官职者为正授。《通典·职官一》说:“凡正官皆称行、守,其阶高而官卑者称行,阶卑而官高者称守,官阶同者并无行守字。”
武官名。金置,属殿前都点检司。本为妃嫔护卫之长,大定二年(公元1162年)改称左右振肃, 秩正七品,掌妃嫔出入总领护卫导从。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直属于参谋总长,掌管国防经费的领取、发放、保管等业务。设局长一人,中将级;副局长一人,少将级。局内分设三处,处下设科。处长、副处长均为少将或上校级,科长为上校级。
官名。即虞部员外郎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; 玄宗天宝十一载(752)改,肃宗至德二载(757)复名虞部员外郎。官名。见“司虞郎中”。
官名。三国吴大帝黄龙元年 (229) 置。《三国志·胡综传》:“(徐) 详、(胡) 综并为侍中,进封乡侯,兼左、右领军。”官名,三国时吴、魏置,掌领右禁军。《三国志·吴书·胡综传》:“权下都建业。(徐
官名。清初各府之佐贰官,与推官共掌刑名之事。顺治三年 (1646) 裁。
官名。清末民政部之次长官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,改巡警部侍郎设。正二品,左、右各一人。佐尚书执掌本部一应事务。宣统三年(1911),改副大臣。
官名。即左散骑常侍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左散骑常侍。官名。唐置,属门下省,见“侍极”。
满语,差事之意。清制,各部郎中以下官,凡实际负责掌印、主稿等事者,皆称乌布。官名。清置,位在各部郎中以下,负责掌印、主稿等事。乌布是满语,意为差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