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南朝梁置。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四班,拟伏波将军等号,大通三年(529)定制后,班阶略提高,改拟光烈将军等号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见“掌书”。
清朝兵部武选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。额设经承一人。
官名。五代设置,为马步院的主官,见“马步院”。
官名。清朝内务府三旗包衣护军营掌治营务之长官。雍正元年(1723)设,每旗一人,正三品。
即“丹书铁契”。明制,铁券可世代相传,故称。参见“丹书铁契”。
官名。唐朝元帅、都统、招讨使属官,出征则置,兵罢即省,置一人,位行军参谋下。
官署名。宋朝临时审讯机构之一。神宗以后置,掌审问判决奉皇帝命令立案推断之事,结案后即罢。宋代临时审判机构之一。宋制,官吏犯法或处理特殊案件,皇帝可以随时指定法官组成临时的审判机构来处理,此种机构称为“
官署名。南宋刑部都官司所属机构,分掌有关事务。
官名。北齐后主武平三年(572)开文林馆置。引用文学之士,多为年纪较轻的参军、郎中等,亦有中书监阳休之,特进崔季舒等要臣。无固定品阶。参见“文林馆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