总漕
明清漕运总督的简称。见“漕运总督”。
明清漕运总督的简称。见“漕运总督”。
宋代官员注授差遣的规定之一,即“参选”,见该条。
官名。民国置,为财政部副长官,主管常务工作。相当今天的财政部副部长。
官名。南诏官,主工作,由清平官、酋望、大军将等兼充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。元末为管理并协调指挥各地地主武装抗击农民起义军,于惠宗至正十年(1350),于广西、湖南、湖北等处分别置义兵千户所,免除地主武装的差役,使其一心对付农民军。以后于江西等地又续有建置,迄
见“土府”。
官名。明朝行人司副长官,左、右各一人,从七品,专掌奉节出使诸事。
官署名。北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,工部置,掌营缮、制作之事。由工部郎官参领。
官名。工部水部司次官。隋文帝开皇六年(586)始置,司本曹籍帐,侍郎缺则代理曹事。炀帝省,寻置承务郎,其职相同。唐高宗武德三年(620)复置,从六品上。高宗、玄宗时先后随本司改名司川员外郎、司水员外郎
官名。简称江西司员外郎。①明清户部江西清吏司之副长官。佐郎中掌司事。明洪武二十九年 (1396) 改江西部员外郎设,一人。南京户部江西清吏司亦设一人,皆从五品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设,汉员外郎一人
武官名。辽置,见“诸指挥使司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