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秦朝及西汉置于郡国。秦属治粟内史。汉景帝后元年(前143)更属大农令,武帝太初元年(前104)属大司农。有长、丞主其事。官署名,也是官名,秦和西汉皆置。秦和西汉初年属治粟内史,景帝元年属大农令
官名。简称福建司郎中。① 明清户部福建清吏司之主官。掌司事。明洪武二十九年(1396)改福建部郎中设,一人。南京户部福建清吏司亦设一人。皆正五品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设,汉郎中一人。满洲司官初不分
官名。明清两朝都设参将和提督,凡是为提督统理营务的参将,称提标中军参将。参看“参将”条。
文散官名。明置文官正二品。加授。官名。金代文阶官正三品上称资德大夫,元代为正二品上,明代为正二品加授之阶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·文官九品》、《元史·百官七·文散官》、《明史·职官一·吏部》。
接受特别使命巡察地方的官员。汉代除以司隶校尉与刺史经常监察地方之外,还有临时特察之制。特使职权由诏令规定,有时是普遍巡行郡国,一般地察举非法、冤狱和教化,有时则是就特定区域特定事件由诏令派员加以节制和
官名。即右神策军护军中尉。
官署名。辽太祖天显元年(926),灭渤海国,改国名为东丹,以太子耶律倍为人皇王统治东丹国,设中台省佐理国事,又称东京中台省。辽圣宗时一度罢,后复设。设左右大相、左右次相等职。
东宫侍从武官。南齐设。梁沿置,流外七班。职同“殿中将军”。
官署名。五代置于诸州,掌刑狱之事,设马步都虞侯,以牙校充任。宋太祖开宝六年(973)改司寇院。参见“马步司”。五代时州的审判机构之一。《唐六典》卷一记唐代各州司法参军的职务是“掌律令格式,鞫狱定刑”,
官制用语。即解除不适于现职之官员的职务。《北齐书·文襄纪》: “(高澄)又沙汰尚书郎,妙选人地以充之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