总管旗务八大臣
见“八大臣”①。
见“八大臣”①。
官署名。隋始置,唐因之,属詹事府;掌经籍图书。其官有洗马二人,从五品,掌经籍和出入侍从;文学三人,正六品下,分知经籍,侍奉文章。另外还有校书、正字等官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四·司经局》、《唐六典·司经局》
官名。南朝梁置,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七班,拟镇兵将军等号,大通三年(529) 定制后,仍拟镇兵将军等号。
见“金吾街仗司”。
杂任职名。唐制,属中书省,员额一人。
旧时称官吏所得之薪水。古代官吏的“工资”,也简称俸(也写作奉)或禄。它是俸钱、俸银、俸谷、禄米的总称。《三国志·吴书·朱桓传》:“爱养吏士,赡护六亲,俸禄产业,皆与共分。”参看“俸”、“秩俸”条。
武官名。明洪武三十五年(公元1402年)以燕山左护卫改为金吾左卫,掌守卫皇城东面及巡警皇城各门。以指挥使为主官,下辖千户所。
官名。即太子家令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改太子家令。参见“太子家令”。官名。唐置,见“宫府寺”。
官员降罚方式之一。北洋政府于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规定,降等与减俸均为县知事惩戒的第二等。同年又规定降等为文官惩戒的第二种,自受处分之日起,非经过一年不得升级。
官名。春秋战国置。乐官。大师属员。《仪礼·大射》: “仆人正徒相大师,仆人师相少师,仆人士相上工。”
官名。魏晋南北朝至隋初为尚书省度支曹长官。魏、晋、宋三品,梁十三班,陈三品、中二千石,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 定为二品中,二十三年改三品,北齐三品,隋正三品。隋文帝开皇三年(583) 改名民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