户官
官名。郑成功所设六官之一。参见“六官”。
官名。郑成功所设六官之一。参见“六官”。
官名,汉置,总指掌管畜牧的官吏,也简称畜官。右扶风及西北边地,为畜牧所在,故置此官,掌畜牧之事。西汉主爵都尉(后称右扶风)所属就有掌畜令、丞,专掌畜牧之事。《汉书·尹翁归传》:“缓于小弱。急于豪强。有
武官名。辽置,见“五京都总管府”。
官名。西汉置,属少府。为西织令副职,成帝河平元年(前28)西织更名织室后罢。官名,为西织室的副长官,佐西织令行施职事。参看“西织”条。
官名。① 唐高宗龙朔二年 (662) 至咸亨元年 (670)改殿中省尚食局为奉膳局,置为长官。② 明置为光禄寺散官。洪武十年 (1377)定凡光禄司少卿出身于庖人者,授此。三十年改光禄司为光禄寺,仍沿
在宋、辽,金,元,明的某些官署中,设“某官”,又设“同某官”,这“同某官”的职掌与“某官”同,而品位低于“某官”。如“某官”为该官署的长官,这“同某官”或者也为该官署长官,而品位低于“某官”,或为副长
官名。辽朝置。太祖神册五年(920),以康默记为皇都夷离毕,主刑狱。
爵名。战国秦二十等爵第三级簪袅的别称。《睡虎地秦墓竹简·传食律》: “不更以下到谋人,粺米一斗,酱半升,采(菜)羹、刍藁各半石。”爵名,即二十等爵的第三级簪袅的别称。睡虎地《秦简·传食律》:“不更以下
县政府内部分科之一。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二十九年(公元1940年)裁财政局后置,以科长为主官。掌征收税捐、管理公产、举募公债、办理交代、县库之监督指挥、收支之登记、稽核县财政之整理。
“领羽林四厢直卫”的省称。
官制用语。指北魏时因战事胜利、新帝即位或立太子等而晋升全部或一部分官员的品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