户部银行
清朝国家银行。光绪三十一年 (1905)设。经理存款放款,买卖荒金荒银,汇兑划拨公私款项等银行业务。总行设北京,各大商埠设分行。置总办一人,副总办一人,由政府派充。理事四人,监事三人,由股东会选任。三十四年改为大清银行。
清朝国家银行。光绪三十一年 (1905)设。经理存款放款,买卖荒金荒银,汇兑划拨公私款项等银行业务。总行设北京,各大商埠设分行。置总办一人,副总办一人,由政府派充。理事四人,监事三人,由股东会选任。三十四年改为大清银行。
官署名。北齐置,属光禄寺,掌宫廷丧葬器用。置丞一人。
官仓名。明置,属户部。掌军粮积储。置大使一人,从九品,副使一人。后大使、副使俱裁革。
罢免官职。《左传·襄公三十年》:“废其舆尉。”《周礼·春官 ·内史》: “掌王之八枋之法以诏王治”,“三曰废”。
西周春秋时贵族和国人的组织单位。族是有血缘关系的聚居集团,族的名称或从所任之官,或从所居之邑,甚至从所事的职业等。至春秋时期族的结合还很牢固,故文献中常有“以其族行”、“必取其族”等记载。党是族的扩展
明代军事组织名。武宗时,以边防告急,从团营中选取三万人从征,号称东西二官厅,各由一都督统率。此后以二官厅军为“选锋”,而称十二团营为“老家”。参见“团营”。
官名。元置, 见“右卫都指挥使”。
官名。清朝尚虞备用处之职官。额定二十一人,正五品。掌翊卫扈从事。
即“小承御上士”。
官名。辽朝置。北面官。南大王院官员,在知南院大王事下。
机构名。民国十一年(公元1922年)四月八日,北洋政府外交部公布《太平洋会议善后委员会会章大纲》和《细则》,成立太平洋会议善后委员会,处理太平洋会议善后事宜。会长由外交总长兼任,副会长二人、秘书长一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