七曹即七兵,又称七曹郎。参看“七兵”。
君主授予臣下权力的方式之一。斧钺是杀戮的工具,先秦时代王赐予臣下以斧钺,象征王授予专杀戮的权力,西周、春秋时已形成制度。《左传·昭公十五年》载:“密须之鼓与其大路,文所以大蒐也。阙巩之甲,武所以克商也
官署名。民国三年(公元1914年)北洋政府设置,属交通部。其职掌为:一、稽核各路进出款目册报;二、稽核各路预算、决算;三、管理各路公产、公物;四、其他铁路所属一切款目收入。以司长为主官,下设佥事、主事
海军相当官。北洋政府设于各舰,均由上尉充任,掌管枪炮事务。
官署名。民国时国民政府置,属监察院,掌理审核监督全国政府各机关的会计。设部长、副部长各一人,审计九至十二人,协审十二至十六人,稽查八至十人。下设秘书处和三厅,分司办事。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属监察院
官名。十六国前凉置,掌辅翊太子。郭荷曾任此职。
武官名。清置,为火器营的主官。见“火器营”。
官制用语。凡官员因丁忧或受处分,自开缺之日,停给俸银,称住俸。又,京官外出公务,其原俸仍由京城支领,本人在外另得俸饷,称“行俸”,亦名住俸。
官名。清末修订法律馆长官。光绪二十八年(1902)置。二至三人,二、三品不等,特简,兼任。掌督饬法律馆参酌中外成法,修订旧律,编纂新律。
女官名。北魏后宫女职。孝文帝定为视五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