承制
秉承皇帝旨意。有时并非出自帝命,而成为一种假藉的名义或政治待遇。两晋南北朝或后世权臣多有此种名义,以此得自行处置政务、任免官吏,虽称“承制行事”,但不为取得皇帝同意。
秉承皇帝旨意。有时并非出自帝命,而成为一种假藉的名义或政治待遇。两晋南北朝或后世权臣多有此种名义,以此得自行处置政务、任免官吏,虽称“承制行事”,但不为取得皇帝同意。
吏名,汉置,为游徼的简称,掌巡逻求盗。《史记·平准书》:“新秦中或千里无亭徼。”注:“《集解》如淳曰:徼,亦卒求盗之属也。”参看“游徼”条。
护国军为反对袁世凯称帝联合组织的军政机关。为反对袁世凯称帝,民国四年(公元1915年)十二月二十五日云南首先宣布独立,组织护国军,出兵讨伐。次年初,贵州和广西相继宣布独立,四月六日,广东也被迫宣布独立
官名。清末置,左右各一人,为邮传部的副长官。见“邮传部”。
满语官名。汉译为“司务”。
官名。辽、金、元宣徽院佐官。辽诸宣徽院皆设,低于宣徽副使。金在左、右宣徽使之下,秩正四品。元世祖至元十五年(1278)置二员,元成宗大德二年(1298)增二员。后定制二员,正二品,为本院副长官,仅低于
官名。北魏初置,拓跋珪天兴四年(401)省。《魏书·官氏志》: “罢外兰台御史,总属内省。”
官名。西周、春秋置。①主管藉田省称“甸”。《柞钟铭》:“司王邑甸人事。”《左传·成公十年》: “晋侯欲麦,使甸人献麦。”②掌供薪蒸致飨享的小吏。《国语·周语中》:“敌国宾至”,“甸人积薪”。韦昭注:“
①即“都省”,南北朝及隋唐五代尚书省总署之称。②宋朝百官集议之所。北宋前期设于尚书都省,凡典礼之事当议者,皆下诏都省传当议之官赴都堂集议,由判尚书都省事主持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,以旧
官名。① 渤海国官,隶宣诏省,居左常侍下。② 高昌国官,门下散职。③ “谏议大夫”省称。
官署名。清末海军部军枢司所属三科之一。原属筹办海军事务处参赞厅秘书司。宣统二年(1910),改属军枢司。同年,随司并入海军部。掌承办本部官员升调、黜陟、考试、京察、保送、功过、请假、袭荫、请封,及不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