承旨都知
官名。五代宣徽院殿前受旨官。
官名。五代宣徽院殿前受旨官。
①春秋时期齐国称在“属”的官署供职的官吏。《管子·立政》:“五属大夫,皆以行车朝。出朝不敢就舍,遂行至都之曰,遂于庙致属吏,皆受宪。“参见“属”。②长官下属之吏。《管子·立政》:“遂于庙致属吏”。③委
官名。北齐置。参见“崇虚局”。官名。北齐太庙署令所属,掌五岳四读神祀,在京及诸州道士簿帐等事。
官员考核的方法之一。北洋政府制度,凡未经文官考试任用的官吏,适用“甄别”的办法。依照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一月九日公布的《文官甄别法草案》的规定,甄别的方法有检验毕业文凭、调查经历、检查成绩、考验
见“征收课税所”。
见“市舶使”。
官名。北齐置,太子司藏署次官,流外。隋朝沿置,员三人。唐朝员二人,从九品下。
选官制度。明朝用以选任在外府、州、县正官、佐官,在内大小九卿之属员。即以拈阄(即抓阄)的方式确定待选官的职任,以杜偏私之弊。由吏部文选清吏司掌之。万历(1573—1620)中改行掣签法。
官员或使臣外出时持有皇帝授与的节杖,以示其威权。魏晋以后,军事长官出征或出镇时,加持节即可杀无官位之人,在军事行动中享有诛杀二千石以下官员的权力。大臣出使出巡或代表皇帝参加祭吊时,亦持节,以示权位与尊
官名。汉朝郡府散吏。《汉书·鲍宣传》:“薛方尝为郡掾祭酒”。官名,汉置,为郡府属官,散吏,无固定职事。《汉书·鲍宣传》:“薛方尝为郡掾祭酒。”
即“壮达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