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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清对巡抚之别称。
清代巡抚的别称。见“巡抚”。
“刑狱贼曹”或“刑狱参军”省称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《魏书·谷浑传》: “(谷季孙)入为秘书中散,迁中部大夫。”参见“中部”。
同“内城巡警总厅警务处”,参见该条。
官署名。北齐置,属太仆寺左牝署,设都尉。
使职名。即监牧使。
官署名。参见“御茶膳房”。
官署名。南京临时政府设置,为大本营的参谋机构。见“大本营”。
元代宿卫军在皇帝出行时扈从,称为扈从军。参见“宿卫军”。
官名。见“司闺”。
见“南外都水丞”。官署名。宋置,见“都水外监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