抚院
清朝巡抚之别称。
清朝巡抚之别称。
官名。明清置,详见“刑部侍郎”。
官名。十六国前秦置,十六国西秦、南朝梁及北魏亦置。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职员令中未载,太和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定为四品。梁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七班,拟镇兵将军
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属北王府,正副各一人,官阶为职同将军。
官名。清末督办政务处长官。光绪二十七年(1901)设,以军机大臣兼充,总管督办政务处事。
官名。唐太宗贞观六年 (632) 始置,员一人,正八品下,为舟楫署长官,掌舟楫、漕运之事。玄宗开元二十六年 (738) 罢。宋初仅存空名,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废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《窦泰墓志》:“起家为襄威将军,帐内都将。”(赵万里《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》图版三二一)参见“都将”。
官名。东汉置。隶光禄勋所属虎贲中郎将,秩比二百石,掌宿卫侍从。久者,以才能高低转迁虎贲郎中、虎贲侍郎,以至虎贲中郎。官名,汉置,属虎贲中郎将,俸比二百石,掌宿卫侍从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二·光禄勋》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《刘玉墓志》: “大魏开建,托定恒代,以 (玉) 曾祖初万头,大族之胄,宜履名官,从驾之众,理须督率,依地置官,为何浑地汗。尔时此班,例亚州牧。”
官名。①职掌、品级同“左积弩将军”,参见该条。②即“太子右积弩将军”。
官名。隋朝陇右牧皮毛监属官,视从九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