科举制科之一。唐代设置,属于不遇类科目。乾封元年(公元666年)诏举,苏环等七人及第。
科举制科之一。隋代设置,属于儒学类科目。大业五年(公元609年)诏举。参见“制科”。
官名。北周置,司武上大夫属官,正二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 (581) 罢。
陆军同等官。北洋政府设置,其军阶为少将,掌陆军测量事务。
见“甘肃行省”。
官署名。明朝南京军政衙门之一。永乐十八年(1420)迁都北京后,以原南京行在五军都督府为五军都督府,留南京之五府,加“南京”二字。洪熙元年(1425)复以南京为京师,遂去“南京”二字。正统六年(144
代行大司空职事。《后汉书·邳彤传》:“建武元年,更封灵侯,行大司空事。”大司空,掌工程建筑,详“大司空”条。
汉书中称汉高祖刘邦他父亲为太公。《汉书·高帝纪下》:“上归栎阳,五日一朝太公。”
指用谷物买官、拜爵、赎罪的一种制度。亦称纳粟、输粟。秦始皇时已有纳粟千石拜爵一级之制。入汉因之。文帝时规定,入六百石爵上造,四千石为五大夫,万二千石为大庶长。武帝时广开鬻官之路,桑弘羊请得入粟补官,或
官名。南朝置,属尚书省。《梁书·贺琛传》: “稍迁中卫参军事、尚书通事舍人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