记作业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护军使

护军使

官名。民国北京政府时期设此官,为特殊区域中的军事长官,以将官充任,由大总统选择任命。在无都督的省份,直属中央,有节制全省军队之权;在有都督的省分,则有节制该管区域内军队之权,但应随时商承都督,并呈报中央核办。


地方军政长官。北洋政府设置,按照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十二月十九日公布的《护军使暂行条例》规定,护军使分做两种:一种是设于无军政长官的省区,相当于都督或将军,一般冠以省名,每省只能设一人。一种是设于有军政长官的省区,只辖省内某一地区的军队,其地位次于都督,略高于镇守使。一般冠以辖区地名,同一省内有设置二人的。个别的护军使设有副职,称为护军副使。护军使的公署称为护军使公署,初期其编制得比较省军政长官公署而员额略少,民国三年(公元1914年)五月二十八日陆军部呈准护军使署只设军务与军需两课,另设军医与军法官各一人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赐匾

    官员褒奖方式之一。清代有此制,见“加顶带”。

  • 督捕侍郎

    官名。见“兵部侍郎”。

  • 十常侍

    指汉灵帝时祸国殃民的十二位常侍,“十”,取其整数。详“十二常侍”条。

  • 六科

    官署名。明清监察机构之一。即吏、户、礼、兵、刑、工六科。明洪武六年(1373)置。设给事中十二人分隶之。十年隶承敕监,十二年改隶通政司。二十四年定,每科设都给事中一人,左、右给事中各一人,给事中共四十

  • 国司空

    官名。同“邦司空”。掌工程营建,及使役刑徒之官。战国秦置。《商书君·境内》: “其攻城围邑也,国司空訾县城之广厚之数。”参见“邦司空”。

  • 集撰

    集贤殿修撰、集英殿修撰简称。

  • 君长

    官名。战国秦置。主管某一地区少数民族事务的官长。《后汉书·南蛮传》:“ (秦惠文王)以巴氏为蛮夷君长。”官名,战国时秦置,为掌管一地区少数民族事务的长官。《后汉书·南蛮西南夷列传·巴郡南郡蛮》:“及秦

  • 书写

    ①吏名。金朝始设,为国史院属吏。又称史馆从事。掌抄写、誊清案牍之事。充任者须经严格考试。海陵王正隆元年(1156)定制,女真书写要具备将契丹字译成女真字的能力,契丹书写要谙于契丹大小字,并具备把汉字书

  • 宝晋局

    官署名。清朝山西之铸钱局。顺治二年(1645)置局。雍正七年(1729)改今名。设监铸官一人,以佐贰官充任。掌理本省鼓铸事宜。

  • 论茞

    官名。吐蕃官,即大相,置一人,亦号大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