拟正
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。乃遴选官员方法之一。官员出缺,或由九卿保举,或由吏部提名,均应将候选名单题请补用,名单内一般每缺开列两名人选,一正一陪,其正取者称拟正,备取者称“拟陪”。
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。乃遴选官员方法之一。官员出缺,或由九卿保举,或由吏部提名,均应将候选名单题请补用,名单内一般每缺开列两名人选,一正一陪,其正取者称拟正,备取者称“拟陪”。
官署名。明朝负责蒙古语言文字翻译的部门。始置于永乐五年(1407),设译字生、通事以掌其事。初隶翰林院,弘治七年(1494)改隶太常寺。
官名。民国置,为财政部副长官,主管常务工作。相当今天的财政部副部长。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属外交部。依照民国二十年(公元1931年)二月二十一日修正公布的《外交部组织法》规定,掌下列事项:一、搜集国内外情报事项:二、宣传外交策略事项;三、撰写中外新闻稿件事项;四、招
官署名。明清翻译各族语言文字的机构。置于明成祖永乐五年 (1407),隶提督四夷馆。设译字生、通事。清初沿置,隶翰林院,乾隆十三年(1748)并入礼部。
见“保和郎”。
又称“稷”。尧舜之时农官弃的官号。西周沿置为官职名。《史记·周本纪》: “帝尧闻之,举弃为农师,天下得其利,有功”,“封弃于邰,号曰后稷。”官名,夏置,掌播百谷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》:“弃作后稷,播
官名。秦、西汉为尚书署长官,掌收发文书,隶少府。初秩六百石,武帝以后,职权稍重,为宫廷机要官员,掌传达记录诏命章奏,并有权审阅宣读裁决章奏,升秩千石。常以中朝官领、平、视尚书事,居其上。又置中书谒者令
①官名。三国魏置于诸郡,掌均水渔税。《三国志·杜恕传》裴松之注引《魏略》: “预勅督邮、平水,不得令属官遣人探候,修设曲敬。”②官署名。南朝梁置。参见“平水令”。官名,三国魏置,为郡府属吏,掌平水均渔
官名。北魏置。为派驻尚书省主客曹监察政务、兼理曹事的内廷官员。《魏书·尉羽传》:“驾部令,转主客给事。”位次主客给事中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 定为从三品上。
官名。唐朝太仆寺沙苑监属官,置一员,正九品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