捐贡
明朝由捐纳而取得贡生资格者用此称。清朝称例贡。
明朝由捐纳而取得贡生资格者用此称。清朝称例贡。
官署名,指左中郎将署,其长官为左中郎将,掌左署郎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,参看“左中郎将”条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。秩从五品,掌收受弘州、大同等地岁办油面,供应内府及放支宫人宦者饮膳食物,隶宣徽院。置提点、大使各一员,副使二员。
官名。清末置,左右侍郎各一人,为农工商部副长官。见“农工商部”。
保荐人员的审查任用制度。北洋政府时实行此制,依照民国四年(公元1915年)九月三十日公布的《文官甄用令》的规定,凡有下列资格之一者,得由保荐官切实保荐,依法甄用:一、有和简任官或荐任官相当资格,由考试
官名。西晋置。典中军骑兵,《晋书·李特载记》: “中护军切征,(李庠) 不得已而应之,拜中军骑督。”
见“宝谟阁”。官名,宋宁宗嘉泰二年(公元1202年)置。位在学士下、待制上。宝谟阁是藏书的地方,内藏光宗御制。直学士是贴官,无职守、无所掌,只供侍从顾问,享有超官阶优待。见《宋史·职官二》,参看“宝谟
官名。唐高宗显庆元年(650) 端尹 (詹事) 府始置,员二人; 龙朔二年(662) 改隶桂坊,置三员,职比侍御史。咸亨元年(670) 依旧二员,隶詹事府,正七品上,掌纠劾东宫宫僚及率府之兵,太子监国
明清吏部之铨选制度。指官员出缺,于应升此缺之人中拣择最好者,带领引见候旨定夺之制。明朝拣选,三年一次。清朝定制,在京满洲、蒙古司业,太常寺、陵寝衙门读祝官、赞礼郎及鸿胪寺鸣赞等官之拣择,各省督抚奏准拣
官吏“工资”中给米的部分称俸米。参看“俸”、《清文献通考·国用·俸饷》。
官名。五代后梁置,掌左藏库,多以武职充任。宋朝为西班诸司使,不领本职,为武臣迁转之阶,有西京左藏库使、左藏库使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定为正七品,徽宗政和二年(1112)改武经大夫、武显