捕快
即“捕役”。
即“捕役”。
官署名。① 明朝户部十二属部之一。洪武二十三年(1390)改原民部、度支部、金部、仓部四属部而置十二属部,分别以十二布政司为名。设郎中、员外郎各一人,主事二人,领陕西布政司户口、钱粮等事。下设四科:
官署名。隋唐五代尚书省礼部四司之头司。掌礼乐、学校、仪式、制度、衣冠、符印、表疏、册命、祥瑞、铺设及丧葬赙赠之事。隋初设侍郎一人领司事,高祖开皇六年 (586) 另设员外郎一人司籍帐。炀帝大业三年 (
见“开封府”。
官署名。清末外务部所属四司之一。光绪二十七年(1901)设。掌界务、防务、传教、游历保护、赏恤、禁令、词讼、巡警各事。置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等。
制置三司条例司简称。官署名。宋置,为“制置三司条例司”的简称,掌经画邦计,议变旧法以通天下之利。见《宋史·职官一·制置三司条例司》。
宋朝勇敢、效用兵资级名。为八等资级最低一等,以授有战功者。
官名。唐玄宗开元二十六年(738)由翰林供奉改名,选任有文学才能的朝臣,置于学士院,入直内廷,以备随时宣召,撰拟文字。初为文学侍臣,后渐成定制,凡任免将相、册立太子、号令征伐、宣布大赦等机要内命,皆由
官名。明朝掌管开矿征税的宦官。始设于万历二十四年(1596),此后矿监税使遍布天下,搜刮祸民。三十三年诏罢而实存。明神宗死后,始以遗诏罢矿税监。
服饰名。清朝官服之一。满语称“额伦代”。即是行褂,长只到股,袖只到肘,行军或旅行,主要是骑马时穿在袍服之外。自王公大臣以下官吏、庶民皆可用之。乾隆(1736—1795)中傅恒征金川归,喜其便捷,名之“
见“夔州路行省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