捕盗使
使职名。唐僖宗中和二年(882)以杨迁充任,诱人出首“盗贼”。用刑极酷,见者冤之,纷纷竟起反抗,蜀中州县不能制。
使职名。唐僖宗中和二年(882)以杨迁充任,诱人出首“盗贼”。用刑极酷,见者冤之,纷纷竟起反抗,蜀中州县不能制。
县长官正式办公的地方是县衙的正堂,县官所出文告,有时用它做县长官的代称。
新莽将军名号。天凤六年(后19),王莽得匈奴右骨都侯须卜当,赐姓征氏,号二征将军,欲诛单于舆以代之。指将军严尤和廉丹。《汉书·王莽传》:“(莽)欲遣尤与廉丹击匈奴,皆赐姓征氏,号二征将军。”
官署名。北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,门下省、中书省、尚书省均置,掌考察督催文牍稽违。宋代中书与尚书省属员办事诸房之一。主考督文牍稽违。
官署名。北周明帝武成元年(559)始置,为地方最高行政机构,管理所属地区的军事民政,职权甚重。辖区增减无常,一般辖数州、多者可达数十州。设总管为长官,江陵总管府又设副总管。僚属有长史、司马、司录、治中
南京临时政府中央最高审判机关。按民国元年(公元1912年)一月二日《修正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》的规定,“临时大总统得参议院之同意,有设立临时中央审判所之权。”司法部拟就《职官令草案》中作“临时中央
官名,汉置,为护乌桓校尉之属官,俸六百石,掌领兵马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五》。
官名,汉置,为西北地区的田官。《居延汉简》:“丞富官斥候属守农令。”
官名。南宋高宗时,国史院置,以内侍省官充任,掌国史院杂务。
县政府内部分科之一。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二十九年(公元1940年)裁财政局后置,以科长为主官。掌征收税捐、管理公产、举募公债、办理交代、县库之监督指挥、收支之登记、稽核县财政之整理。
官名。南宋置,为枢密院承旨司属官。孝宗初年,以尚书左右司郎官兼领其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