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制用语,指掌管某事、主持某职。《国语·晋语七》:“使掌公族大夫。”注:“掌,主也。”《明史·高拱传》:“拜太常卿,掌国子监祭酒事……帝召拱,以大学士兼掌吏部事。”
宫官名。南朝宋太宗定后宫百官时置,无定员,六品。
官署名。清末训练近畿陆军之机构。光绪三十三年十二月 (1908) 设。掌督率训练新陆军第一、三、五、六镇。置专司训练近畿陆军各镇事宜大臣一人,督办大臣一人,帮办大臣一人并参议官等。下设兵备处、参谋处、
官署名。宋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置,属工部,掌工作营造材物。
官名。为天朝典官,掌头关的稽查与税收事务。参见“提中关”。
官名。春秋时吴国置。掌理渡口。官名。掌管渡口桥梁。《吴越春秋·阖闾内传》:“(椒丘訢)过淮津,欲饮马于津;津吏曰:水中有神。”《列女传·辩通·赵津女娟传》:“初,简子南击楚,与律吏期;简子至,津吏醉卧
明朝由捐纳而取得贡生资格者用此称。清朝称例贡。
官名。宋朝扬州、福州等大都督府,若都督缺,则置知府事一人,总领府事。
官署名。西晋末司马睿镇东丞相府僚属诸曹之一,长官为参军。南朝宋凡小府不设长流贼曹者始置。南齐沿之。
官署名。① 明清地方征税机构。明初改在京官店为宣课司,府州县官店为通课司,后改通课司为税课司、局。府称局,县称司。设从九品大使一人,典商贾,侩屠,杂市之常征,汇于府州县。清朝沿置,征纳地方店铺牙贴契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