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明代置,为光禄寺四署之一,掌供宫膳、肴核(肉类、菜类、果类)之事。其官有署正一人,从六品;署丞四人,从七品;监事四人,从八品。见《明史·职官三·光禄寺》。清代光禄寺也有珍羞署,掌供禽兔鱼物,大
清朝制度,进士经殿试后,除一甲三名授修撰、编修外,余者选优为庶吉士,留庶常馆读书,三年后经散馆考试后,择优留翰林院授编修、检讨的,叫做留馆;次者改任各部主事或出任知县等。见《清会典·事例·翰林院考试散
官名,汉置,为县佐吏,设在西南边县,掌与少数民族协盟事务,内地无。见《隶释·十五·蜀郡属国辛君造桥碑》。县分职吏名。汉代置于嘉县,见《隶释》一五《蜀郡属国辛君造桥碑》,职掌对“蛮夷”的交涉协盟之事。
官名。将军名号。南朝梁置,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二十班,与四平将军同班。普通六年(525)改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三十班。陈沿置,拟三品,比秩中二千石。武官名。梁始置,秩第二十班,为优
官名。清末新陆军军官。光绪三十年(1904)定新陆军营制,始置。每镇一人,从三品,副参领充,简放。掌全镇庶务,管辖弁目弁役。武官名。明嘉靖以后,五军、神枢、神机三大营各置中军官十一人,由本营派充,地位
亦称条旨或票拟,始于明宣德 (1426—1435)中。凡政府重要文书之处理,由内阁辅臣先行拟定办法,将所拟批答之辞,墨书写于票签上,进呈皇帝,再由皇帝朱笔批书。明后期皇帝多不问政,朱批实由宦官掌握。清
官名。南宋高宗绍兴五年(1135)置,以参知政事孟庾兼任,又称总制使。其官署为总制司,或称总制使司。以户部尚书章谊兼措置财用。后孟庾除知枢密院事,仍兼领。孟庾罢,沈与求继任。六年,沈与求罢,遂不复任命
官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为肃政厅的长官,见“肃政厅”。
参见“典校”。
官署名。秩正三品,隶中政院,掌皇后中宫钱粮造作,设于成宗大德三年(1299)。置达鲁花赤、总管同知、副总管各一员。下辖大都、翼宁、南阳、唐州、河南府路四所管民提举司,秩从五品,领十一处提领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