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明洪武十四年(1381)于审刑司置,左、右各三人,正七品。佐左、右审刑掌其事。十九年审刑司并其官属俱罢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,掌大护国仁王寺及昭应宫财用。世祖至元十一年 (1274) 建寺,立财用规运所,秩正四品。十六年,改为总管府。武宗至大二年(1309),改都总管府,秩从二品,不久升为会福院,置院使五员。
官名。三国吴大帝黄龙元年 (229) 置。《三国志·胡综传》:“(徐) 详、(胡) 综并为侍中,进封乡侯,兼左、右领军。”官名,三国时吴、魏置,掌领右禁军。《三国志·吴书·胡综传》:“权下都建业。(徐
参见“协同守备”。武职差遣名。《明史·职官志五》说: “与主将同守一城者为协守。”即协助镇守分管一个地区的防务的长官,一般由副总兵充任。
官署名。明清六科之一。明洪武六年(1373)置。设给事中二人。初隶承敕监,后改隶通政司。二十四年设都给事中一人,左、右给事中各一人,给事中四人。南京工科亦设给事中一人。永乐(1403—1424)中六科
官名。西汉属太常(奉常),有丞。东汉因之,秩六百石。职掌宫廷宰工之事,下辖屠者、宰等。祭祀时供应食具及鼎俎等器用。北朝亦置。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从五品下,二十三年职员令未载。北齐属太常寺
① 殷周统军执政大臣合称。《尚书·甘誓》:“大战于甘,乃召六卿。”孔安国传:“天子六军,其将皆命卿也。”春秋诸国亦或置六卿统率六军。② 《周礼》六官之长冢宰、司徒、宗伯、司马、司寇、司空合称。《尚书·
官署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始置,隶都水监。唐朝沿置,掌河渠、陂池、堤堰、鱼醢之事,凡沟渠开塞,渔捕时禁,皆由其主管。有令一员、丞一员、河堤谒者六员及渔师等属。北宋初存其名而无职司。
官署名。明初内廷宦官衙门。洪武十年(1377)始置,设监令,正五品,丞,从五品,司香奉御,正七品,典簿,从九品,掌太庙等各洒扫、香灯之事。十七年改名神宫监,所设官亦改。
西周派驻各诸侯国的监察官员统称。《仲几父簋铭》: “仲几父使几使于诸侯、诸监。”监视诸侯的官。周武王灭商以后,对于商代原来的统治区域,采用周公的分化利用办法,封纣子禄父(武庚)为商后,留在商都,通过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