擢用
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。即任用官员之方法。指不拘流品,越等破格任用贤才之例。凡经博学宏词、经济特科、考廉方正等特科选拔,以及会推、保举荐擢之人才,均属此例。
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。即任用官员之方法。指不拘流品,越等破格任用贤才之例。凡经博学宏词、经济特科、考廉方正等特科选拔,以及会推、保举荐擢之人才,均属此例。
专职道员名。清初在江苏设置,掌江防之事‘后废。
官名,北周置。宣纳下大夫属官,佐其延纳王言,出宣帝命,故须选用口齿清晰之人,柳謇之即因读祝文音韵清雅,自守庙下士被擢充此职。正三命。
官名。周朝置。县属官吏。《左传·昭公四年》:“县人传之。”杜预注: “县人,遂属。”孔颖达疏: “《周礼》‘五县为遂’,是县为遂之属也。”官名。春秋时鲁国设置,县指县鄙,非郡县之县,是一种小邑。《左传
官名。即礼部侍郎,唐武则天光宅元年(684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礼部侍郎。参见“礼部侍郎”。官名。见“春官”。
官名,东汉末年刘备置。掌功曹之簿录书记等。《三国志·蜀书·李恢传》:“成都既定,先主领益州牧,以恢为功曹书佐主簿。”参看“功曹”、“功曹书佐”、“主簿”条。
三国吴地方兵之一。是募集丹阳地区的百姓所组成的军队。
官名。北宋徽宗大观二年(1108)始置,为从七品贴职,作为特恩以授中级官员。官名。宋政和六年(公元1110年)置,为贴职之一。
官名。北齐太府寺司染署次官。隋朝沿置,四员,正九品。炀帝大业三年 (607)与司织丞合并为织染丞。
官名。宋置,属三司。掌文武官诸司、诸军给受俸料,批书券历,诸仓库案验而后发放。员额一人,以京朝官充任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,为八安将军之一,只授予在京都任职的官员。武帝天监七年 (508)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二十一班,为重号将军; 大通三年(529)改定官制后,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三十一班。陈沿置,拟三品,比